答:政治:
(1)建立皇帝制;
(2)在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制。中央设立丞相,负责统领百官,辅佐皇帝处理军国大事;御史大夫,为副相,负责监察文武百官;太尉,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另外,设有九卿,与三公共同组成了秦朝中央机构。
(3)推行郡县制。在地方推行郡县两级行政制度。全国共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增至四十郡,郡设郡守、郡尉、郡监,分别掌管地方民政、军事和监察;县设县令、县尉、县丞,分别掌管地方民政、军事和司法。每年九月,实施“上计”,由地方向中央汇报地方户口、租税和治安等情况。
(4)颁布秦律,通过法律加强中央集权,严格控制人民。
经济:
(1)使黔首自实田,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秦始皇三十一年,秦政府下令“使黔首自实田”,进行全国性土地登记。这是由于秦朝对东方六国的土地情况很难掌握。这次登记在于承认土地私有权,促进了地主经济进一步发展。
(2)统一度量衡,迁徙天下富户十二万于咸阳
(3)统一货币,货币分为黄金和秦半两钱。
(4)修驰道,毁城防,统一车轨
军事:
(1)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常备军,其兵种为材士、骑士、楼船,即步兵、骑兵、车兵和水兵的组合;收缴天下兵器。
(2)规定秦朝男子一生需要服两次兵役,即守卫边疆和都城各一年,分别称戍卒和正卒,另外规定,每年还需在所在郡县服役一个月;
(3)修筑长城,派大将蒙恬北击匈奴。南服百越之地,先后建立象、南海、桂林等郡,另外还在南方修筑了灵渠,沟通了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
思想文化:
(1)统一文字,促进了文化交流、发展
(2)焚书坑儒,禁锢人民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