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期约两周。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中央军委主席,任命新的国务院总理和其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中央军委等国家机构的组成人员。主席团会议在张德江的主持下,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程,本次大会会期12天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987人,今天的会议出席2965人,缺席2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主要议程
第一单元
2013年3月5日-8日(3天半时间),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表决通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名单。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温家宝总理将就过去五年工作回顾,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宏观经济政策,对2013年政府工作的建议等内容进行报告。
据现场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定为7.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二、审查和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
第二单元
2013年3月8日-11日(3天半时间),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3月12日休会一天。
四、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第三单元
2013年3月13日-16日(4天时间),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其他八个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名单。
八、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九、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十、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十一、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十四、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十五、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第四单元
2013年3月17日(半天时间),审议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提请大会表决,举行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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