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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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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校领导,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研究生院负责同志和一级学科负责人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成立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检委员、学科专家等组成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一级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或投诉,做好考生答疑和信访解释工作。


  各一级学科按工作需要成立复试小组,明确复试小组责任人。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人(包括指导教师在内,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应是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办事公正、学术水平高、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专业水平考察。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级学科名称

普通计划

“骨干计划”

专业课

外语

专业课

外语

民族学

65

50

65

39

中国语言文学

65

55

65

39


  (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复试内容由专业复试和外语复试两部分组成。专业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外语复试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测试。


  2.复试形式: 专业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外语复试采取外语听力测试形式进行。


  (五) 复试组织及要求


  1.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须根据本办法,结合学科、专业、方向、生源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及形式等)。


  2.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在复试前应对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做好复试试题保密;应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准确。


  3.复试时要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每个考生专业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复试过程要有记录,复试材料保留备查。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复试成绩总分为20分,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80分。专业复试成绩=各位专业复试教师评定成绩之和÷专业复试教师人数。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研究生院成立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录取


  1.拟录取名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总和。复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各一级学科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等相关情况,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调剂录取。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若二级学科专业某一研究方向没有上线考生或生源不足,可从该研究方向所属二级学科专业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不能满足需要,依照导师意愿,可在其它二级学科专业上线考生中调剂,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然不能调剂录取到合适考生,该指标由一级学科决定调剂给其他二级学科专业,以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3.“骨干计划”指标单列,考生不能在普通计划和“骨干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4.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复试、入学资格。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在职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导师书面承诺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7.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信息公开公示。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等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拟录取名单汇总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违规处理。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规违纪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67841676


  研究生院027-67843396/67842123


  3.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阶段工作,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19 年 4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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