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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030106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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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030106诉讼法学


  学科点简介:诉讼法学硕士点隶属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是广东省省重点扶持学科,现有4名教授、2名副教授、5名讲师。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6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4名,有1人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有2人担任广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近5年来,本学科的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及其他课题11项,拥有科研经费合计30余万元;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出版专著12部,由司法部统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主编诉讼法学的教材2部。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养具有改革开放意识,严谨求实,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通过三年培养,使学生能够掌握较为扎实的诉讼法学系统理论知识,有较宽广的法学知识面,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从事民事法律实务的能力,能用诉讼法学理论分析现实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的科研和教学任务。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地使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开展研究工作。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理论教学和实际应用的能力,为各级政法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理学专题、刑法学专题、民法学专题、商法学专题、司法鉴定制度与实务专题、律师法学专题、外国刑事诉讼法、外国民事诉讼法。


  就业方向:公检法司机关、党政机关、教学与科研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还可进一步报考相关学科门类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求学深造。


  专业代码:030106;咨询电话:020-84096231


序号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1

民事诉讼法学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英语一(100分)
(3)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150分)
(4)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150分)

F514-证据法学(100分)

2

刑事诉讼法学

3

证据法学


  ▲表示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考试题型、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其他为自命题科目。


  考试题型及相应分值:


  1.《法学综合一》考试题型:[含法理学、宪法,分值各占50%,共150分]


  (1)名词解释(6题,每题5分,共30分)


  (2)简答题(6题,每题10分,共60分)


  (3)论述题(3题,每题20分,共60分)


  2.《法学综合二》考试题型:[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分值各占50%,共150分]


  (1)名词解释(6题,每题5分,共30分)


  (2)简答题(6题,每题10分,共60分)


  (3)论述题(3题,每题20分,共60分)


  3.《证据法学》考试题型:


  论述题(4题,每题25分,共100分)


  考试大纲


  《法学综合一》


  《法学综合一》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法理学、宪法学。考试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学生对上述相关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考察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与作用


  ●法的含义及特征


  ●法的本质


  ●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


  二、法律结构


  ●法律概念的含义及其功能


  ●法律规则含义、特点及其分类


  ●法律原则含义及其功能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部门含义及划分标准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四、法律渊源、分类与效力


  ●法律渊源含义


  ●法的一般分类


  ●法的效力的范围


  ●法的效力冲突与协调


  五、法的制定与实施


  ●立法及其特征


  ●立法程序


  ●守法及其构成要素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司法的概念和特点


  ●司法的原则


  六、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律事实


  七、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法律行为含义及其特征


  ●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本质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概念、特征与类型


  ●宪法与宪政


  ●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宪法规范


  ●宪法制定


  ●宪法修改


  ●宪法解释


  ●宪法保障


  ●宪法历史发展


  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人权、基本权利


  ●平等权


  ●自由权


  ●政治权利


  ●财产权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与限制


  ●公民基本义务


  三、国家制度与国家机关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单一制国家结构


  ●民族区域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


  ●选举制度


  ●政党制度


  ●中央国家机关性质、地位、组成、职权与工作制度


  ●地方国家机关组成、职权与工作制度


  《法学综合二》


  《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法(总论)、刑法(总论)等基本理论。考察内容包括:①考察学生对上述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考察学生法学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


  第一部分  民法(总论)


  一、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性质


  ●民法的特点


  ●民法的地位与作用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体系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平等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事实


  四、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监护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五、合伙


  ●合伙的概念


  ●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合伙的债务承担


  ●合伙的内部关系


  ●退伙和入伙


  ●隐名合伙


  ●合伙的终止


  六、法人


  ●法人制度概述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成立


  ●法人的民事能力


  ●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七、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八、物


  ●物的概念和特征


  ●物的分类


  ●货币和有价证券


  九、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分类


  ●民事行为的成立


  ●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十、代理


  ●概述


  ●代理权


  ●无权代理


  ●代理关系的消灭


  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


  ●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概述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第二部分  刑法(总论)


  一、刑法概论


  ●刑法的基本原则


  ●犯罪的基本特征


  二、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的概念、分类及其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自然人犯罪主体


  ●犯罪的故意与过失


  ●认识错误


  三、正当行为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


  ●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类型


  ●犯罪预备的特征


  ●犯罪未遂的特征


  ●犯罪中止的特征


  五、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共同犯罪的分类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六、罪数形态


  ●罪数的判断标准


  ●继续犯的特征


  ●想象竞合犯的特征及处罚原则


  ●牵连犯的特征及处罚原则


  七、刑罚及刑罚制度


  ●主刑和附加刑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复试科目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证据法基本理论、证据的基本法律规定与司法操作。考试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学生对证据法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②考察学生对证据法学重点问题的理解和辨析能力;③考察学生运用证据法学知识、理论、方法,分析刑事立法和司法实务问题的综合能力。


  一、证据法与证据法


  ●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


  ●证据法与诉讼结构


  ●证据法与审批方式改革


  二、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的概念和功能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


  ●外国证据规则简介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关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自白和补强证据规则


  三、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证据的概念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四、证据的种类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证据的分类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本证和反证


  六、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证据的收集


  ●证据的保全


  七、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的概念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八、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概念


  ●证明责任的承担


  九、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概述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十、证据的审查判断


  ●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


  ●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


  ●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


  十一、推定和司法认知


  ●推定


  ●司法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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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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