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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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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发布,圣才考研网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如下,欢迎大家点击查看!更多考研动态|考试大纲|模拟试题|历年真题请关注圣才考研网


  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0年研考复试工作视频会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下,为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坚持“考核方式调整,录取标准不降”的原则,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


  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


  维护考生切身利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综合本次疫情影响,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处于治疗和隔离期间的考生或其他不具备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6.确保安全健康。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


  三、工作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学生、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等职能处室负责人


  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院研招办,成员包括各学院负责人,负责协调落实全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 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3、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导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校纪委书记


  成 员:纪检监察室、研究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学科)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38210(研招办) 0731-84618683(校纪委)。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6、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小组


  组 长:网络中心负责人


  成 员: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复试平台技术人员


  职 责: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等技术保障与指导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等。


  7、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后勤、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研究生院、保卫处、校医院等职能处室负责人


  职 责: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学院学科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督办。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防控物资,复试场地消毒等。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符合国家线要求的合格生源比较多的学科(领域),可根据本学科(领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国家线且将差额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2的基础上,确定复试线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1.2倍的按“国家线”执行。


  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法  学

335

30

90

教育学

350

30

90

管理学

335

30

90

理  学

250

20

70

农学(农业硕士)

250

20

7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0分(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降15分),单科降5分,调剂考生需达到同样分数要求。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成绩以加分后计算为准。


  5.我校各专业不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破格参加复试。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本次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招生面试系统,以腾讯会议、钉钉为备用。


  (二)时间安排


  复试具体时间与流程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学校整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工作安排

备  注

5月8日前

发布学校基本分数线及一志愿复试名单、预调剂公告。

5月10日前

各学院(学科)制定复试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5月10日前

完成考生远程网络复试条件摸底,确保每位考生有条件进行远程网络复试。

5月12日前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培训会议(含政策宣讲、平台操作等)。

复试平台培训分考生端、管理员端、考官端。

5月12日前

远程网络复试演练。

复试小组均需参加。

5月12-15日

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测试。

确保每位考生参与。

5月18-20日

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5月20-30日

分批次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审核结果需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签字确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学科)必须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等严格把关,尤其是招生学科有特定学历学位条件和学术水平要求的,必须按照招生简章和和专业目录公布的要求逐一审核。


  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面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0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④因疫情防控导致部分材料无法提供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并承诺后期补交。


  (四)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


  (五)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


  4.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6.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六)复试的组织和程序


  1.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学校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前组织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研招办和信息化中心会同复试平台技术人员负责对各学院招生秘书或技术负责老师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功能培训。


  2.宣传解读复试政策


  由各招生学院安排专人联系考生,解读复试考核方式和要求,并通知考生下载指定的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建立群组,并指导使用。


  3.复试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招生面试系统,系统将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开展。各学院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和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运维和复试组织协调:


  (1)提前通知考生准备远程面试所需设备,安排考生进行复试平台测试,确认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具备远程面试条件。


  (2)确定复试专家名单和复试场地,考场布置采取专家、秘书间隔1米以上距离,对考试使用的设备、平台和网络情况进行测试,复试前对考试场地进行消杀处理。


  (3)提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4)在规定时间组织专家在指定考场进行网络复试,要求专家及工作人员戴口罩,考生不戴口罩。考生远程现场抽取面试次序,在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始面试,考生随机抽取面试试题,专家现场打分,秘书负责软件操作和成绩汇总。


  (5)招生领导小组安排督察组以管理员身份随机对各学科远程面试进行检查督导。


  (6)面试结束后将成绩报送研招办,并将视频复试录像和专家签字的纸质版成绩单上交研招办留存备查。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另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 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八)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⑤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⑦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⑧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⑨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九)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6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6月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须知晓并签字认可《湖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七、调剂


  (一)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自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除特殊的专业学位外,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可以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八、疫情防控措施与应急事件处置


  1.建立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健康台账。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排查,确保复试前14天无发热、无出行、无与湖北人员及感染人员接触史。复试期间控制人员流动,相关工作人员进入校门、考场均须进行体温检测。(责任部门:保卫处)


  2.做好复试考场安全保护工作。复试考场应选择在通风良好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配置必要的防护设备,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消毒,确保安全。(责任部门:后勤处)


  3.设立疫情处置医疗组,对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身体异常的工作人员,提出诊治措施。(责任部门:校医院)


  九、复试过程保障措施与应急事件处置


  1.技术保障。负责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等技术保障工作,确定面试系统和备用系统。对应用软件的平台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对网络问题、设备问题等突发应急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并确保技术兜底保障。(责任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2.舆情处置。负责复试工作中的舆情监测和及时处置。(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研究生院、各学院)


  3.答疑解惑。及时解答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使考生明确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时间等。及时收集考生信息,对个别考生由于家庭困难或身患残疾等特殊原因,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采取同等同质的其它复试手段。及时妥善处置考生复试遇到的其它问题,保障复试无遗漏。(责任部门:研究生院、相关二级学院)


  4.后勤保障。负责复试过程中的水电保障、防疫物资保障等。(责任部门:后勤处)


  5.综合协调。协调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突发事件。(责任部门:校办公室、研究生院)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点击下载文件: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Pdf


点击下载文件: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Pdf


点击下载文件: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学院联系方式.Docx


点击下载文件: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要求.Docx


点击下载文件:考生使用手册.docx点


击下载文件:湖南农业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


点击下载文件: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pdf












  来源:http://yjszs.hunau.edu.cn/sszs/zytz_1592/202005/t20200508_282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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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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