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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4号)、《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科大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复试细则,组建命题工作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
三、复试
(一)复试原则
1.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2. 在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原则上获准参加复试。
3. 坚持复试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除成绩要求之外,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使用统一复试软件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准备
1.研究生工作处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咨询的服务能力。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在学校网络中心协助下,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工作中涉及软件平台的使用培训工作。
(3)细化流程,制定操作指南,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①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制定考生端、面试考官端操作指南、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②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应急预案。
2.招生学院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调剂条件等进行详细说明。
(2)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工作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组建命题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命题工作小组应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面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考官4名,秘书1名,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有发烧或其他不适的人员都不能参加工作,因此面试工作小组还应另备机动人员。
(4)学校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学院另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5月15日前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5)面试安排在学校标准化考场进行,主机采用讲台电脑和投影,每个面试工作小组需另准备一个外置摄像头接入平台视屏。此外,每个面试小组应另行准备一台笔记本和摄像头备用。复试时间确定后,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应提前向教务处借好教室,并提前到教室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6)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复试人员运用相关软硬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参与复试工作的全体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3.考生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1台电脑+1部手机或2部手机)和配件(电源、支架等)。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4)环境简洁、安静、灯光明亮,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必要文具,空白A4纸若干。
(6)资格审核材料原件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
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符合“复试照顾政策”和“专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未取得毕业证(须2020年9月15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
⑦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⑨个人简历。
(7)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科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具体包括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三部分,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满分100分。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该部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查形式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复试细则中说明。
2.专业课考核:满分35-45分。
(1)考核形式可为笔试或口试,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复试细则上说明。
(2)试题由招生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公布的考纲一致,题型可有所调整。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5-55分。
(1)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对学术型硕士了解其科研成绩,如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活动及获奖等;对专业型硕士侧重了解考生的应用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各学院要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了解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
4.复试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2.5小时,考试内容应与公布的考纲相符,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题型可有所调整。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初步安排。
1.5月20日零时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各学院可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关闭系统。系统关闭后,即应开始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具体的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制定并通知考生。
3.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从正式进入面试计时。
(六)复试工作要求
1.加强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招生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对考生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
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考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加强复试工作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4.复试材料
各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应做好文字记录,包括成绩评定和评语等,各学科专业面试工作小组组长对复试结果审核后签字确认。复试结束后1周内,各学院需将经学院面试工作小组组长、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提交研究生工作处。
四、调剂
(一)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未达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2.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二)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B区对应学科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的对应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我校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统考英语、统考数学),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3.我校接收调剂生以在规定时间前收到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上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
4.满足国家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1)该专项仅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或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2)我校仅专业型硕士接收该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3)申请调剂考生其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申请调剂考生总分不低于申请调入专业国家B区复试分数线75%且单科不低于申请调入专业国家B区分数线80%。
(三) 调剂程序
1.发布缺额信息公告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国家B区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官网(http://www.gxust.edu.cn/yjs/)和中国研招网发布各学科专业缺额信息公告。
2.考生申请调剂
所有申请我校各学科专业调剂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信息。
3.发送复试通知
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各学科可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关闭系统。报名系统关闭后,各学科将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尽快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4.取消复试资格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要求按本办法规定并参照学院复试细则执行。
6.志愿解锁
对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视情况对其调剂志愿统一解锁或由系统自动解锁,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为36小时内,以便考生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若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出现新的缺额,考生可重新报考。
6.注意事项
(1)因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我校个别学科专业可能会因为考生意愿变化、复试情况等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留意我校在研究生工作处官网和中国研招网发布的缺额信息公告,并及时进入系统提交调剂信息。
(2)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五、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部分跨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的折算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要求制定,并在复试细则中说明。
(二)拟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各学院对复试的各类考生按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2.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所有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及时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校研究生工作处初步审核后,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出现多批(次)复试,每批(次)成绩、拟录取名单分批排序、公示与公开。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4.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5.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考生体检
考生需在确认待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近20日内(以确认待录取日往前推)本人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 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四)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于复试结果公示后2周内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提交申请,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来源:http://www.gxust.edu.cn/yjs/info/1150/25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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