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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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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交研〔2020〕154号


  为了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学校所有全日制硕士学术学科及专业学位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拟招收硕士推免生2800人;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部(含8个学院)、航天航空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部、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等全日制博士学术学科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拟招收直博生200人。硕士推免生招收学科或专业学位种类及直博生招收学科以预报名系统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学校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各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收流程


  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复试、录取全过程通过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完成。


  (一)报名


  1.   注册、填写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免生,于2020年10月8日—10月11日期间,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2.   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3.   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于10月12日—10月25日期间进行正式报名,按推免系统要求填报申请志愿信息,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及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其它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


  4.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二)复试


  1.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教授、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部、中心)向资格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复试内容由学院(部、中心)确定。


  2.已在预报名阶段被预接收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复试,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三)拟录取


  学院(部、中心)向复试合格者发送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五.奖助金


  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新生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学校专门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推荐免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 元,全校奖励约50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元,奖励比例约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的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 元,奖励其余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奖励覆盖面100%。


  学校还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用于专门奖励推免生中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0000元,直博生为每生每年30000 元。


  六.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其它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学术型研究生,以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基本单元,按硕博贯通模式进行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2021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1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并发放。


  5.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4655


  电话:029-82667898 网址:http://yz.xjtu.edu.cn


  信箱:yzb@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http://yz.xjtu.edu.cn/info/1086/27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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