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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加工制造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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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加工制造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职业教育和机械工程领域的理论基础和创新意识、开拓精神,掌握现代职业教育和机械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和机械专业领域的教学实践、科学研究和教学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具体要求为: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职业教育的精神,能够积极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2.掌握系统的职业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熟悉国内外中等职业教育前沿理论和最新成果,密切跟踪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动态,全面掌握中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的方法,具有创造性开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3.掌握本学科方向的扎实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能胜任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工作,能指导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方向的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改革等工作,熟悉相关企业产品开发及生产工艺过程,并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尽快引入教学过程,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职业专业教师的基本素质。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和撰写科技论文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5.具有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其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本专业类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2.5 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5 年。对于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实践实训等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提前半年答辩。提前毕业的条件,在达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硕


  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外审成绩均为优秀;


  (2)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发表SCI 或EI 期刊论文1 篇及以上,或教育学核心期刊论文1 篇及以上。


 四、课程设置与考核


  课程设置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9 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 学分)


  1.外语(2 学分)


  2.政治理论(2 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教育学原理(2 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 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 学分)


  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 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 学分)


  1.加工制造专业课程开发与教材分析(2 学分)


  2.加工制造专业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3 学分)


  3.职业技术教育测量与评价(2 学分)


  4.加工制造专业领域发展前沿专题(3 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9 学分)


  1.信息技术应用模块(1 学分)


  2.班主任与班级管理模块(1 学分)


  3.职业教育政策模块(1 学分)


  4.加工制造行业技术技能模块(4 学分)


  5.自设模块(2 学分)


  (四)实践教学(8 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践、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实践教学可采取教育实习、教育见习、企业实践、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行业企业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学生应以“职业学校课程开发、专业建设、教学设计的实践与应用”和“企业生产过程与岗位能力专题调研”为主题,提交2 份研究报告,每份报告均不少于5 千字。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 年,其中到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分别不少于三个月(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1.校内实践(2 学分)


  2.企业实践(2 学分)


  3.教育实践(4 学分)


  (五)课程考核要求


  1.学位课程的考核以考试方式进行,非学位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和课程特点,采用考试或考查形式进行。


  2.考试课程的总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成绩(包括随堂测验、平时作业、课堂讨论、课程论文、出勤情况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一般为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


  因专业特殊情况,超出上述比例范围的应在考前向学生公布其比例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原则上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30%。


  3.非学位课的考核可以采用课堂笔试、口试、提交课程论文或报告(含总结、综述、心得体会等)。


  4.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采用百分制记分,实践课程可以采用实践等级制(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记分。成绩达到60 分为及格,课程成绩及格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百分制与等级制的换算标准:90~100 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中,60-69 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5.教育实践要求研究生必须参与教学实习活动,掌握基本教学能力,深入理解职业教育原理,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实践手册”,完成1 篇不少于5000 字的教育实践总结报告,由教育实践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良、及格和不及格”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及格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6.企业实践要求研究生在学院统一组织的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企业实践手册”,完成1 篇不少于5000 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企业实践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良、及格和不及格”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及格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六)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五、教学方式


  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及实践技能训练相结合的“三结合”培养方式,培养院校导师、职业院校导师、行业企业导师组成的“三导师”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校内导师为责任导师,主要负责指导项目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同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校外导师可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负责实践过程,参与实践实训、论文研究指导、学位论文质量检查和答辩等多个环节的监督、指导和质量把关等工作。原则上校内导师应有1 年以上相关工程领域实践经历,校外导师为副高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人员。


  学院在中等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校内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在理论教学培养和实践技能训练环节,教学应贯彻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理实结合的原则,教师应因材施教,采取案例分析、专题研究、项目教学、模拟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将加工制造领域的生产资源转化为课程与资源的能力和独立获取知识和科研创新的能力。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研究生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选题应聚焦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教材、技能培养等重点领域,应注意专业方向的对应性,避免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超专业方向的问题研究。


  2.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编写、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形式。研究内容要与具体实践相结合,避免简单表面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避免宏观性、学术性、政策性研究,要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特色性,应有清晰、专业的分析架构,应有较强的创新性和推广价值,避免简单罗列和介绍。


  3.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和导师组做阶段性报告,并在导师组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的结构、思路和观点,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投入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少于1 年以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核心内容字数不少于2 万字。学位论文格式应符合学校对学位论文的要求。


  4.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公开进行,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学科点负责人担任,评审小组成员3-5 人,成员应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生导师。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的自述时间不少于15 分钟。评审小组对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汇报给出评价意见,做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评分。中期检查成绩将与奖助学金挂钩。首次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的不通过率至少10%。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未通过者,若重新开题和中期检查,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备案。


  重新开题和中期检查应在3 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延期半年。延期半年后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再延期半年。延期半年后重新中期检查,仍不通过,则终止其培养。


  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由学院组织预答辩委员会对硕士论文进行预答辩评审。


  预答辩评审一般在正式答辩前两个月进行,预答辩委员会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学科点负责人担任,预答辩委员会成员3-5 人,成员应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生导师。硕士论文预答辩的自述时间不少于15 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对硕士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定。预答辩通过者,须按照预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逐条答复并修改,经导师确认签字后,提交预答辩委员会组长确认签字。硕士论文经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正式提交论文并报学院批准进行论文评阅和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者,由预答辩委员会做出延期半年或一年的决定。预答辩未通过者的硕士论文须按照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逐条进行修改,延期半年或一年后重新预答辩。重新预答辩仍未通过者,则终止其培养。


  6.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采用双盲审形式,由学院统一送审,对于评阅意见有两个“重大修改”或一个“不合格者”,申请答辩者延期半年及以上;有一个“重大修改”意见者,重新送审,非因学生原因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导师当年招收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的具体事宜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和完成学位论文后,可按有关规定开始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的工作。硕士研究生在学位申请时,外语水平应达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


  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外语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要求》的条件,取得科研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发表与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发表的期刊应为机械工程学院指定的学术期刊目录范围或EI/SCI 期刊。


  (2)以第二作者(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发表与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2 篇,发表的期刊应为机械工程学院指定的学术期刊目录范围或EI/SCI 期刊。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教育学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和取得科研成果未达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外语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要求》的条件,但其他条件已满足申请学位要求的,可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后两年内达到外语水平和科研成果要求的,可继续申请工学硕士学位,授予硕士学位日期为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日期。


  七、其他


  非师范类专业考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 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考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 门本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附表:课程设置表(机械工程学院)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来源:https://jixie.tute.edu.cn/info/1164/2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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