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渔业发展领域培养方案
为规范全日制农业硕士(渔业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学位授予等环节,确保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硕士(渔业发展)专业学位是有关该领域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渔业实用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为渔业相关教育、科学研究、开发以及技术推广与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其中,渔业发展领域水产养殖方向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水产种质资源利用与管理、水产营养与饲料、水产养殖技术与管理、渔业环境与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而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渔业生物资源调查与评价、渔业环境保护、渔业政策与法规及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
(二)培养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求实创新,品德良好;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服务。
2.应掌握渔业发展领域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推广理念,能独立从事渔业发展领域的研究、开发、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3.具备获取知识、应用所学知识解决渔业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5.具备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三、培养方式
1.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学院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全日制农业硕士(渔业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鼓励采用顶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实践研究。其中实践研究不少于6个月。
2.实行双导师制。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由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一)课程设置
农业硕士(渔业发展)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按领域设置,突出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应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领域主干课中应有1门运用本领域的主要理论和技术解决农业推广实践问题的案例研究课程;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实践训练。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相关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二)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论文选题三个方面。
2.开题报告
在第二学期中以前进行,通过小组内答辩后提交文字材料,在对选定领域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实践研究的关键问题、意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预期结果等。
3.中期检查
第三学期末进行,通过小组内答辩后提交文字材料,侧重对研究生的工作表现、论文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给出肯定或改进意见。
4.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根据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于入学后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报告。要求提交文字材料和多媒体幻灯片,重点汇报论文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学术道德宣讲教育
为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营造优良的学术氛围和学习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促进学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学术道德宣讲教育应贯穿于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讲教育,包括入学教育、举办学术道德讨论会、参加天津市及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报告会、观看宣讲视频等。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道德宣讲教育活动,并提交《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自律承诺书》及心得体会报告书,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解决渔业生产、技术、管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环境建设,应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较全面掌握科学技术领域的现状,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等问题的能力。
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学年。论文工作应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的课题,学位论文必须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部分。
(二)论文形式
具有一定工作量的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和调研报告等,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全日制农业硕士(渔业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1-2名。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来源:http://yjs.tjau.edu.cn/info/1053/1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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