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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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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培养方案


  为规范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学位授予等环节,确保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是与食品生产、加工及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密切相关的专业学位。本专业学位领域以农业种植、养殖产品为原料,以工学、农学、理学和医学作为主要科学基础,研究食品原料生产与加工过程及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主要培养食品生产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及管理部门的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应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应掌握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技术和其他实践技能。能运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开展本学科的新工艺、新理论、新产品研究和相关工作实践。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身心健康。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在学制时间内,课程学习环节一般为半年,专业实践环节和论文工作时间不少6个月。


  三、培养方式


  1.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采用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培养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的校外实践基地,实践研究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每名硕士研究生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应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并与导师一起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培养学制。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按领域设置,突出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应体现宽广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包括公共学位课程、领域必修课程、选修课。


  1.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60分及格)方可记入学分,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程(8学分)、领域必修课程(7学分)及领域选修课程(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学术道德宣讲教育1学分。


  2.实践研究(6学分)。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训练,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实践研究综合表现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


  3.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应在培养计划中增加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门,并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但不计入总学分。


  五、必修环节


  (一)培养计划制定


  研究生入学以后,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通过导师审核。


  (二)开题报告


  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初完成论文开题报告。要求提交文字材料和多媒体幻灯片,在对选定领域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研究的关键问题、意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预期结果。


  (三)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末进行,要求提交文字材料和多媒体幻灯片。由学科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建学科点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论文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德、智、体诸方面作出评价,合格者进入论文阶段。研究生应根据考核小组对自己下一段论文工作提出的意见,对研究内容和试验设计做出补充修改。


  六、学术道德宣讲教育


  为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营造优良的学术氛围和学习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促进学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学术道德宣讲教育应贯穿于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讲教育,包括入学教育、举办学术道德讨论会、参加天津市及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报告会、观看宣讲视频等。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宣讲活动,并提交《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自律承诺书》及心得体会报告书,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七、学位论文


  1.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专业实践,须具有明确的应用价值,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论文选题应具有“应用型”、“实践型”的特点,应能体现从“农田到餐桌”食品生产全产业链的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的实际需求,立足于解决食品生产在种植(养殖)、加工及全程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使专业学位论文能够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储运、消费过程中起到促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与转化作用,从而提高食品加工与安全管理技术水平。


  2.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


  3.农业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专业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


  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的各个环节并经考试或考查合格者,于第四学期由本人提出答辩申请,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二份,由导师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经审查同意后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办公室向各学科点提交允许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批准答辩的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主持下进行预答辩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至少有一名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参加。作者的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等工作按《天津农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规定和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规定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如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分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之内进行修改和完善,符合要求者,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过期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来源:http://yjs.tjau.edu.cn/info/1053/1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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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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