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管理领域培养方案
为规范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管理领域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学位授予等环节,确保培养质量,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素质、知识、能力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农业专业基础知识,宽广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在农业产业发展领域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独立承担农业发展领域技术推广活动的能力,能够胜任各级农业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制定、解释、执行,以及农、牧、渔、加工企业管理,金融机构涉农业务管理,农业科技组织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标准化、农产品物流与电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包括农业经济与政策、农业技术经济与管理、涉农企业管理、农产品营销、农业工程与供应链管理五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农业产业经济与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具有在农业管理专业领域协同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把握农业发展的方向,熟悉国家农业产业发展、经营、推广等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现代发展理念和技术创新、推广能力;掌握一定的人文社科知识,具有较好的人文素质修养,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
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专业课程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学位课、领域主干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的课程体系,见附表。教学内容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加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训练。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实践训练6学分,学术道德宣讲教育1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相关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六、培养环节
(一)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
在第二学期中以前完成开题报告,通过小组内答辩后提交文字材料,在对选定领域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实践研究的关键问题、意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预期结果等。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进行,通过小组内答辩后提交文字材料,侧重对研究生的工作表现、论文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给出肯定或改进意见。
3.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根据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要求于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报告,重点汇报论文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实践训练
按照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实践训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七、学术道德宣讲教育
为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营造优良的学术氛围和学习风气,杜绝学术虚假现象,促进学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学术道德宣讲教育应贯穿于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学科点、研究生导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讲教育,包括入学教育、举办学术道德讨论会、参加天津市及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报告会、观看宣讲视频等。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宣讲活动,并提交《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自律承诺书》及心得体会报告书,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八、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行业、企业生产技术需求,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直接应用价值,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够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应用、农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要求提交开题报告(或项目申报书)、中期报告、毕业论文(或结题总结)。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九、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来源:http://yjs.tjau.edu.cn/info/1053/1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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