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硕士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
一、学科简介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主要涵盖农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两个学科。农业资源利用专业主要研究农业资源,如土壤、水、养分、气候、生物等与动植物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环境协调发展,是农业科学、生物学、地球科学、环境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相互交叉的综合性学科。植物保护学科主要研植物病害、虫害、杂草、鼠害等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和发生危害规律及其与环境因子的互作机制,以及监测预警和防控技术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与生物领域中的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生态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以及生命科学、化学工程等学科交义与融合,形成了较完整的植物保护学科体系。
二、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质量标准)
(一)培养目标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农业硕士是与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本领域立足河北,面向京津及全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主要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领域相关行政部门、行业与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培养精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职业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包括耕地质量培育与提升、肥料加工与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植物检验检疫与生物安全、农药管理及安全使用、农业面源污染与生态治理、农业资源开发与利用八个研究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求实创新,努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农业农村农民。
2.掌握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较宽广的人文、社会和管理科学知识;具有农业资源利用与规划、土壤改良、作物营养与施肥、农业环境污染与修复、农业有害生物识别鉴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农药应用、植物检疫等专业技能,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创新创业意识、组织协调和科技传播能力强,能够独立从事资源利用、植物保护新技术研发、综合性农业技术集成推广和农业农村科技、经济及社会发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等植物生产类本科专业学生优先。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组成。
四、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五、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六、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二)培养环节
1.实践训练(4-6 学分)
培养单位应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围绕本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制定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实践训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的定性定量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2.其他环节
其他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等,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七、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植物生产类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推广应用、生产管理等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应用、农业和农村等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应用、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来源:https://zhibao.hebau.edu.cn/info/1048/1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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