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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0805)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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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0805)研究生培养方案


  A、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建设事业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二十一世纪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和应用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通过硕士阶段学习, 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熟悉本领域的研究动态,基本能独立展开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开发工作。学位论文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应用背景。


  二、研究方向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080501)主要研究方向:


  (1)介电超晶格及其微结构材料与器件


  (2)介电、铁电薄膜与集成器件


  (3)人工带隙材料


  (4)半导体超晶格与光电器件


  (5)全氧化物异质结构与器件


  (6)纳米材料与纳米电子学


  (7)新型功能无机非金属材料


  (8)微结构材料的设计


  (9)材料设计中的高性能计算


  (10)信息存储材料与器件


  (11)低维纳米材料的控制合成和组装


  (12)低维纳米材料的高分辨表征


  (13)纳米光子学材料


  材料学专业(080502)主要研究方向:


  (1)储能材料与电池工程


  (2)光催化能源和环境材料工程


  (3)微电子互连材料与新型金属薄膜材料


  (4)功能聚合物材料


  (5)纳米印刷与纳米结构制备


  (6)扫描和透射电子显微术


  (7)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材料


  (8)新型发光材料


  (9)新型热电材料


  (10)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与工程基础


  (11)新型复合涂层材料


  (12)生物纳米材料和生物医学材料


  (13)生物分析与传感技术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080503)主要研究方向:


  (1)纳米压印


  (2)微纳加工技术


  (3)聚焦离子束微加工技术


  (4)分子束外延技术


  (5)原子层沉积技术


  (6)晶体生长技术


  (7)畴工程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0805Z1)主要研究方向:


  (1)电极材料与高性能电池


  (2)催化材料与高效燃料电池


  (3)太阳能转换材料与器件


  (4)低维能源材料物理与器件


  三、招生对象


  硕士研究生:获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学士学位在职人员,同等学历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最长培养年限为四年。


  五、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建设直接关系研究生基础知识的拓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因此,课程教学在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中占有重要地位。硕士生研究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本专业本科入学者32个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36个学分。在培养方案中所列出的A类课程为全校公共课,B类课程是一级学科必修课, C类课程是各专业的学位课程,D类课程为选修课。每个硕士生须至少选修2门C类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为所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生指定选修课,《科学研究方法导论》为推免的硕博连读生指定选修课,有意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建议选修。工学硕士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国际交流生在交流学校所选课程、国外教授在院内授课课程,如与B、C类课程相似可替代相应学分,如不同则计入D类选修课学分。


  硕士阶段


  A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学分)


  (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或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英语   (4学分)


  B类:


  材料结构   (2学分)


  材料性能   (2学分)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   (2学分)


  C类:


  纳米材料与技术   (3学分)


  电子显微术   (2学分)


  材料设计   (2学分)


  能源电化学原理与技术   (2学分)


  D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   (3学分)


  半导体物理   (2学分)


  研究导向的纳米材料合成、表征与应用   (2学分)


  Thin Films: Atomic- controllable preparation,


  Characterization and applications   (2学分)


  Two-dimensional materials: synthesis,


  devices, and applications   (2学分)


  固体理论   (4学分)


  凝聚态物理导论   (4学分)


  低维凝聚态物理   (4学分)


  凝聚态光物理学导论   (2学分)


  半导体器件原理   (3学分)


  电子薄膜物理   (4学分)


  固体物理实验方法   (3学分)


  固体表面化学   (2学分)


  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3学分)


  光化学基础   (2学分)


  固体无机化学   (2学分)


  功能高分子   (2学分)


  固体表面分析   (2学分)


  谱学基础   (2学分)


  智能制造   (2学分)


  Materials Science Frontier   (2学分)


  能源科学前沿   (2学分)


  能量转换热力学基础和器件化原理   (2学分)


  现代工学前沿探讨(上、下)   (2学分)


  Transformativ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 II)   (1学分)


  科学研究方法导论   (2学分)


  英语科技论文阅读与写作   (2学分)


  研究技能(I、II)   (2学分)


  专题培训(I、II)   (2学分)


  实验室安全


  (注: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总计4学时,为新生必修,考试合格方能进实验室)


  六、培养方式


  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公共课(外语和政治)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基础课和专业课以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学习。要求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及阅读有关专业文献。


  教学实习:硕士生学习期间,须完成一定学时的教学实习,包括承担学校和院系本科或研究生的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指导实验课等教学工作。


  七、考核方式


  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考核为主。


  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力求来自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和企业横向课题等。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


  九、学位论文盲审


  自2020年6月毕业的硕士生开始实行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盲审比例为100%。盲审论文上交时间为第三学年第二学期3月25日左右。盲审学位论文需要隐去研究生、指导教师等基本信息;通过校外评审系统,邀请校外2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盲审,就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否同意答辩,进行审查;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反馈意见,须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按照专家意见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申请人须获得2位送审人同意票或同意修改后直接答辩票,方可正式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十、答辩和学位授予


  答辩前,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3人组成(不含导师),其中正高职称专家至少一人,原则上不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外籍专家均不能担任主席。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SCI索引源刊物上或被EI(全文检索)收录的刊物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者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四)至少在SCI索引源刊物上或被EI(全文检索)收录的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且作为第一学生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1项(有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B、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发展动向,掌握本学科常用的研究方法、实验技能和测试评价手段,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能独立承担和主持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开发工作,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在本学科前沿学术和高新技术领域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研究方向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080501)主要研究方向:


  介电超晶格及其微结构材料与器件


  介电、铁电薄膜与集成器件


  人工带隙材料


  半导体超晶格与光电器件


  全氧化物异质结构与器件


  纳米材料与纳米电子学


  新型功能无机非金属材料


  微结构材料的设计


  材料设计中的高性能计算


  信息存储材料与器件


  低维纳米材料的控制合成和组装


  低维纳米材料的高分辨表征


  纳米光子学材料


  材料学专业(080502)主要研究方向:


  储能材料与电池工程


  光催化能源和环境材料工程


  微电子互连材料与新型金属薄膜材料


  功能聚合物材料


  纳米印刷与纳米结构制备


  扫描和透射电子显微术


  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材料


  新型发光材料


  新型热电材料


  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与工程基础


  新型复合涂层材料


  生物纳米材料和生物医学材料


  生物分析与传感技术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080503)主要研究方向:


  (1)纳米压印


  (2)微纳加工技术


  (3)聚焦离子束微加工技术


  (4)分子束外延技术


  (5)原子层沉积技术


  (6)晶体生长技术


  (7)畴工程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0805Z1)主要研究方向:


  (1)电极材料与高性能电池


  (2)催化材料与高效燃料电池


  (3)太阳能转换材料与器件


  (4)低维能源材料物理与器件


  三、招生对象


  1. 博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同等学历在职人员,参加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统一组织的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


  2. 直博生:获学士学位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保送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选择直博,并通过面试合格者。入学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3. 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生中期考核成绩优良者,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考核,通过者在第四学期经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生,并享受博士生待遇。


  四、培养年限


  普通博士生:3-4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5年。普通博士生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6年,其中在职博士生可延至8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培养年限最长为8年。


  五、培养方式


  实行博士生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强化导师在博士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责任,特别是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等环节中的指导和督促作用。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


  六、课程学习


  1. 知识结构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注意拓宽知识面,加强知识的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要求,为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创新性研究打下必要的基础。


  2. 课程学习


  A. 普通博士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14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6学分(博士生英语4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课程4学分 ,必修环节 4 学分。


  同等学历或跨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普通博士生课程学习(除必修环节外),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课程设置见附录。


  B.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36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A类课程)9学分 ,学科核心课程(B类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C类课程)4-7学分 ,与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D类课程)10-13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直博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


  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应修总学分40个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9学分(A类课程),学科核心课程(B类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C类课程)7学分 ,与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D类课程)14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直博生课程学习(除必修环节外),一般应在入学后二学年内完成。课程设置见附录。


  C.硕博连读生


  前两年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课程要求同硕士生,本专业本科入学者32个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36个学分。转为博士生后,课程要求同博士生,必修环节要求同直博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14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6学分(博士生英语4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课程4学分 ,必修环节 4 学分。除必修环节外,一般应在转为博士生后一学年内完成。硕博连读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


  七、主要培养环节


  1. 博士生资格考试


  根据博士生培养要求,主要考核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与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科研工作能力和学风。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普通博士生考核为面试。直博生笔试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初,面试在第六学期末、第七学期初;硕博连读生笔试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初,面试在第六学期末、第七学期初;普通博士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第三学期初,进行面试。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资格考试,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具体方案见《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方案》。


  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后,进入博士论文阶段。普通博士生、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从事科研和做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每个博士生最多可参加三次资格考核(最多六年),对于六年内连续三次不通过,学校将视之为自动终止学业,取消学籍作肄业处理。


  2. 开题报告


  通过资格考试后半年内,博士生须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有特殊情况的,提交延期申请批准后可顺延。开题报告由中文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两部分组成。博士生向本学科3-5人专家小组汇报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依据、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期研究目标等,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书面报告的字数应不少于0.6万字,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专家小组签署评议意见后,送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可获得必修环节1学分。


  3. 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年以后,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进行中期检查,需提交3000字的研究工作进展报告。本学科3-5人专家小组听取论文工作进展汇报,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专家小组签署评议意见后,送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中期检查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博士论文答辩阶段。


  另外,对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的博士生,工学院将每年下半年定期举办博士生阶段性工作进展成果汇报展,并由工学院教师评出最佳墙报奖,予以奖励。


  4. 学术交流


  为了拓宽博士生的学术视野,加强其学术交流能力,规定如下:


  培养期内,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须参加20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5次为跨一级学科的学术报告,普通博士生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2次为跨一级学科的学术报告。每次学术活动应有不少于 500 字的小结,导师签字后,送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可获得必修环节1学分。


  另外博士生参加国际、国内会议或博士生论坛,做口头报告或墙报展示,经导师签字确认后,送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可获得必修环节1学分。


  5. 科研能力


  培养期内,博士生须就所研究的课题方向或相关课题方向独立进行一次模拟科研项目申请,提交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给出评阅意见,送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可获得必修环节1学分。


  另外博士生在读期间获得校级、省级或国家级博士生创新项目并顺利完成。可获得必修环节1学分。


  6. 教学实习


  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以及未有过教学实习经历的普通博士生,须完成一定学时的教学实习,包括承担学校和院系本科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指导实验课等教学工作。可获得必修环节1学分。


  八、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规范认真执行,具体要求见《南京大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2.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实行博士学位论文全面盲审制度。对于拟进行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在答辩前三个月提交博士学位论文3份(隐去研究生、指导教师等基本信息);通过学校评审系统,邀请校外3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盲审,就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否同意答辩,进行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反馈意见,须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按照专家意见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申请人须获得全部送审人同意票或同意修改后直接答辩票,方可正式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1.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


  答辩前,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正式答辩前,博士学位申请人须进行一次预答辩,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及其本学科相关专家出席预答辩,签署预答辩意见后,送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是对博士生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水平的全面考核,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重要程序。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及有关要求见《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不含导师),均应为教授或与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外单位专家至少为2人(尽可能1人为科研机构专家),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博士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


  2. 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水平和数量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量化要求和本学科特点,对于申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其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南京大学工学院学科顶级期刊上(见附表目录)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2. 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SCI二区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3. 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SCI三区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第一作者)。


  为体现工科特点,规定如下:获得中国发明专利1项(已授权,为第一学生专利人),相当于在三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得国际发明专利1项(已授权,为第一学生专利人),相当于在二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要求申请人申请博士学位,不能全部是专利,至少在二区或三区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两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附录:博士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一、普通博士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14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6 学分,学科专业要求课程4学分 ,必修环节4 学分。


  课程设置如下:


  1. 公共必修课程 (6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


  博士生学术交流英语   (2学分)


  博士生英语口语   (2学分)


  (或博士生英语听力)


  2. 学科专业要求课程 (4学分)


  可选修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课程,未修过《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3学分,考查)的博士生要求必修此课程。未在本学院进行过《实验室安全》培训(4学时,考试)的博士生,必修此课程。


  专题研讨课(I、II),指定选修,主要面向二年级和三年级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普通博士生。博士生作为主讲人介绍自己的科研选题与工作进展,每人讲述20分钟,提问10分钟。研究生导师作为主持人或听众,参与提问和讨论。要求研究生导师每学期至少参加1-2次专题研讨课,选课研究生每学期参加不少于8次的研讨课。


  3. 必修环节 (4 学分)

  4. 自选课程


  在为博士生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时,导师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博士生的学科基础指定选修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涉及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博士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修。自选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5. 补修课程


  凡在本学科方面欠缺硕士层次专业基础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二、直博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36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A类课程)9学分 ,学科核心课程(B类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C类课程)4-7学分 ,与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D类课程)10-13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直博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和《科学研究方法导论》,为直博生指定选修课。


  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应修总学分40个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9学分(A类课程),学科核心课程(B类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C类课程)7学分 ,与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D类课程)14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1. 公共必修课程 ( 9学分)


  A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学分)


  (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或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


  博士生学术交流英语   (2学分)


  博士生英语口语   (2学分)


  (或博士生英语听力)


  2. 学科、专业必修课程 (10-13学分)


  B类:


  材料结构   (2学分)


  材料性能   (2学分)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   (2学分)


  C类:


  纳米材料与技术   (3学分)


  Electron Microscopy (2学分)


  材料设计   (2学分)


  能源电化学原理与技术   (2学分)


  3. 学科、专业选修课程 (10-13学分)


  D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   (3学分)


  半导体物理   (2学分)


  研究导向的纳米材料合成、表征与应用   (2学分)


  Thin Films: Atomic- controllable preparation,


  Characterization and applications   (2学分)


  Two-dimensional materials: synthesis,


  devices, and applications   (2学分)


  固体理论   (4学分)


  凝聚态物理导论   (4学分)


  低维凝聚态物理   (4学分)


  凝聚态光物理学导论   (2学分)


  半导体器件原理   (3学分)


  电子薄膜物理 (4学分)


  固体物理实验方法   (3学分)


  固体表面化学   (2学分)


  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   (3学分)


  光化学基础   (2学分)


  固体无机化学   (2学分)


  功能高分子   (2学分)


  固体表面分析   (2学分)


  谱学基础   (2学分)


  智能制造   (2学分)


  Materials Science Frontier   (2学分)


  能源科学前沿   (2学分)


  能量转换热力学基础和器件化原理   (2学分)


  现代工学前沿探讨(上、下)   (2学分)


  Transformativ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 II)   (1学分)


  科学研究方法导论   (2学分)


  英语科技论文阅读与写作   (2学分)


  研究技能(I、II)   (2学分)


  专题培训(I、II)   (2学分)


  实验室安全


  (注: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总计4学时,为新生必修,考试合格方能进实验室)


  4. 必修环节 (4 学分)

  4. 自选课程


  在为博士生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时,导师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直博生的学科基础指定选修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涉及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直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修。自选课程可计入非学位学分。


  5. 补修课程


  凡在本学科方面欠缺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直博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计成绩,计入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学分。


  三、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前两年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课程要求同硕士生,本专业本科入学者32个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36个学分。转为博士生后,课程要求同普通博士生。必修环节要求同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

  四、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学科顶级期刊目录



  来源:https://eng.nju.edu.cn/e4/c9/c4993a32071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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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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