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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源动力(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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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源动力(085800)


  一、专业领域简介


  能源动力(动力工程领域)的内涵是研究工程中能够实现能源转换、传输、利用的理论、技术和设备,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一次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进而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工程技术领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基础产业领域,在我国国民经济及国防工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居民生活都能源动力的正常运行紧密相关。南京师范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拥有江苏省“物质循环与污染减排”重点实验室、江苏省“能源系统过程转化与减排技术”工程实验室、“低碳技术与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校级重点实验室、“人工环境与新能源利用技术”校级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训中心”以及众多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培养本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重要科研和实践平台。


  围绕能源动力、能源环境、新能源、储能、综合能源系统等领域的科技开发和工程应用中涉及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点,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工程实践,能源动力(动力工程领域)逐步凝练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与利用、节能环保新技术、综合能源系统优化等四个特色研究方向。


  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环保型新燃料的研制,新型燃烧技术与设备开发,传统燃烧设备技术改造,碳基燃料成型、热解、气化新技术研发等。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方向的特色研究内容包括:生物质热化学与利用技术,太阳能利用新技术,氢能制备及储氢新技术的研发,能源材料与储能新技术研发等。节能环保新技术方向的研究内容包括:烟气多污染物联合控制新技术,新型节能环保设备和分析仪器研制,热力设备及系统性能优化,制冷与热泵新技术开发等。综合能源系统优化方向的研究内容包括:综合能源系统节能改造,综合能源管理策略优化,综合能源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评估及优化等。


  二、培养目标


  本领域坚持立德树人,培养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建设需要,适应“新工科”发展要求,能够在国家大中型企业、工程建设部门和研究所等部门,独立从事能源动力领域(动力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与工程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工作,富有人文素养和创新精神的动力工程领域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3. 掌握扎实的动力工程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先进技术和研究方法,并在本领域的某一个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分析与设计、研究与开发、集成与应用的能力;


  4. 能够熟练地运用英语阅读动力工程领域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


  5. 毕业后可在科研、高校、企业等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开发和管理等工作。


  三、质量标准


  (一)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掌握本专业领域更深入的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研究方向的专门理论和深入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应用相关工具进行实际问题分析;掌握实验系统设计及数据分析方法,完成与本学科相关的实验和工程训练。


  (二)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 学术道德


  遵守国家、学校等部门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遵从社会公德;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严禁弄虚作假,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合理使用引文或引用他人成果。


  2. 专业素养


  热爱所从事的科学与技术研究工作,具有动力工程领域科学问题探索、科学规律总结和工程实践创新等学术素养;具有严谨求是的科学态度、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


  3. 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


  具有踏实严谨,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具有探索真理、勇于创新的职业精神。


  (三)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通过实践环节,完成实践训练。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本专业领域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工程实践、工程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


  实践形式可多样化,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实践环节包括专题调研、企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形式,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或校内及企业导师决定,实践结束时所撰写的总结报告要有一定的深度和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应直接服务于实践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高效生产。


  (四)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 发现问题的能力


  通过工程实践,培养主动获取研究所需知识的自学能力、掌握正确研究方法的能力;能够从工程实践、实验探索中挖掘和发现新问题和研究课题。


  2. 工程设计能力


  了解本专业领域方向的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熟悉本领域技术和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对动力工程设备进行创新设计的能力;具有对本研究方向重要问题的评判能力,能够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价值判断。


  3. 实践创新能力


  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理论,开展能源动力相关专业技术研发;能够将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设计新产品、创造新工艺和开展科学实验;能够自行设计并搭建实验装置;具备实施工程项目的能力。


  4. 团队合作能力


  硕士生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工程实践,共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在工程实践中与他人交流合作,培养团队合作的能力。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1.    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一定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主题要鲜明具体,避免大而泛。具体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


  (5)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制和开发;


  (6)工程设计与实施;


  (7)实验和测试方法研究;


  (8)技术标准制定。


  选题报告应有如下几个部分:(a)选题的背景与意义;(b)课题的发展现状、前人的工作、尚需解决的问题;(c)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d)课题研究的技术路线和进度安排等。


  2. 形式和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细则》和《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一般应包括:课题意义与背景、国内外动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课题主要研究内容;理论分析和公式推导,测试装置和试验手段,计算程序;试验与数据处理;必要的图表曲线;结论、参考文献、在读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致谢等。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论述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引文合理、注释规范,不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术语使用规范,表述严谨,不会产生歧义。


  3. 论文水平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围绕论文开展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研究内容应直接来源于动力工程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要体现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能够体现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开展相关开发和工程管理的能力。


  四、学制与学分


  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创业休学、应征入伍休学除外)最长不超过5年。优秀硕士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具体要求和流程参照《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实施办法》。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3个学分,专业实践4个学分。


  五、培养方式


  1. 我校能源动力(动力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


  2.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课程学习为基础,以工程实践为保障,重点培养应用与实践能力,提升研究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3. 实行双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培养工作执行校内学界导师与校外业界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并实施导师组集体指导制度。校内学界导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在课程学习、项目研究、专业实践与论文写作等环节对研究生进行全程指导;校外业界导师主要职责是指导研究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指导研究生体验并形成初步的职业能力,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写作等过程进行指导。导师组协助双导师做好研究生培养培养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和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六、培养环节


  (一)确定双导师


  1. 确定学界导师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的2周内,通过学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学界教师,并建立导师组。


  2. 确定业界导师


  1)联合培养单位应既要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或生产规模,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实力。


  2)学界导师要在第2学期的前2个月内,向专业领域负责人书面递交拟选择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的基本情况,供专业领域负责人遴选和审核。


  3)专业领域负责人和学界导师在第2学期末对拟选择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


  4)业界导师需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校外业界导师的遴选和确认工作在第2学期末完成。


  (二)培养计划


  1. 入学后3个月内,在学界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读书计划、创新实践、专业方向选修和补修课程等内容。


  2. 培养计划的制定应遵循因材施教与因需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并结合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对科研成果、文献阅读量、课程成绩等做出明确量化指标要求。其中,研究生在开题前需阅读研究方向相关的经典文献不少于40篇(近5年英文文献不少于20篇),并完成不少于8千字的文献综述报告,系统分析国内外研究动态。文献综述报告需提交给校内导师,完成文献阅读工作的研究生方可申请论文开题工作。


  3. 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确认、导师组及专业学位负责人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通过过程性考核监督其执行情况。


  (三)课程学习


  1. 课程学习环节安排在第一和第二学期,少量选修课程可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年内修完所有课程学分(不含专业实践学分)。


  2. 必须参加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学院以讲座和研讨等形式,将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工作将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和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采取主题宣讲、专家报告、集中学习、师生交流、主题演讲、媒体宣传、警示教育、案例剖析、风采展示等方式,坚持集中宣讲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举。研究生需要在第一学年参加不少于3次相关活动,并提交书面报告,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评分。


  3. 课程学习环节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采用教师课堂讲授与课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讲授突出课程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培养研究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鼓励研究生跨学科选修相关课程。


  (四)开题


  1. 选题


  1)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的选题要紧密联系工程实际,须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


  2)选题应来源于学界导师的项目课题,或所在的实践单位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相对重要的技术问题,或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的新的技术问题。


  3)论文选题要在学界导师和业界导师共同协调和研究下确定。


  4)必须在第三学期初完成论文选题。


  2.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重点考查硕士研究生的文献收集、整理和综述能力,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的发展历程、主要研究方法、标志性成果以及该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趋势和展望。工程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提出的对经典文献的阅读和考核要求,阅读40篇以上(近5年英文文献不少于20篇)文献资料,完成与研究方向相关且不少于8千字的文献综述报告,并系统分析相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文献综述报告应在第二学期末完成。


  3. 开题报告


  1)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重点考查研究生的课题调研与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主要包括选题背景与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研究目标、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开展的研究工作等,字数不少于6千字。


  3)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专业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组织3~5名相关学科专家(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实践单位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4)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6个月方可申请答辩。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工程硕士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工程硕士培养中,着重突出和加强专业实践这一环节。


  1. 专业实践可在校外实践单位或校内实验室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以及新理论、新产品、新设备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等工作。


  2. 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研究生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进入实践单位后2周内必须完成专业实践计划方案。学界导师和业界导师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实践计划方案,共同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给予全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专业实践的完成进度和完成质量。


  4. 在专业实践期间,研究生应按《培养管理手册》要求,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学界导师汇报专业实践实施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


  5. 专业学位点负责人和学界导师应不定期去各个研究生实践基地实地考察,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实践过程和课题进展情况。


  6. 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例如各类科研创新计划、创新创业实践大赛、社会实践活动,可以通过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方式完成,也可以通过学术报告、案例分析、社会调查、方案设计、研究报告等方式完成。


  7.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向学界导师提供材料:专业实践阶段性记录、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论文、获奖证书、立项通知书等)和专业实践考评表。所有材料需经导师签字,并由学位点对其在校外实习与实践环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合格者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未参加专业实践或未按专业实践计划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的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为不及格,不能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预答辩


  参照《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实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硕士研究生通过预答辩后方能进行论文送审。


  (七)评阅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办法》,实行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制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通过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八)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执行。硕士学位论文须进行公开答辩,答辩不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其论文可进行修改,在半年后申请重新答辩。


  (九)成果要求


  除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还需取得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相关成果才能申请硕士学位:


  1. 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至少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论文必须以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至少公开1项国家发明专利,必须以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


  3. 以第一作者在学院规定的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2篇会议论文,其中至少有1次为口头报告(需提供录用通知和报告现场照片);


  4. 在学院规定的本学科研究生科研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研究生本人须排名前二)。


  七、课程设置和必修环节


  课程由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选修课程、学术交流(或行业讲座)以及专业实践等组成。


  1.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2. 必修课程不低于23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5学分、基础学位课不少于12学分和专业学位课不少于6学分。


  3. 研究生参加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报告或行业讲座不少于8次,凭导师或学科秘书签字确认的参会证明或学术报告证明材料获得1个学分。


  4. 选修课累计不少于4学分。


  5. 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考核通过后,计4学分。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由学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审定人:张居兵;杨宏旻




  来源:http://energy.njnu.edu.cn/info/1036/72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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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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