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研一对一
圣才VIP会员,电子书题库视频免费看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扫码手机阅读
用圣才电子书APP或微信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也可分享给你的朋友。
评论(0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依托教育部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现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 人,国家“973 计划”首席科学家 1 名,全国“百千万”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第一层次人选 2 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1 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 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 名,全国优秀教师 2 名。目前,拥有校内外博士研究生导师 34 名、硕士研究生导师 86 名。


  本学位类别拥有中药资源产业化与方剂创新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中药资源产业化过程协同创新中心,中药制药过程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成药智能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中药炮制规范化和标准化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中药炮制重点实验室,中药品质与效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科技部国家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中心,江苏省中药药效及安全性评价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为本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了一流的科学研究工作条件和环境。另外还拥有 26 个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保障了本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


  本学位类别面向中药行业发展需求,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集高等院校、制药企业、医疗单位人才、科研和产业发展优势,在中药资源与品质评价、中药制药及炮制技术、中药质量分析与控制以及中药效应与安全性评价等方向的教学和科研积淀深厚,特色优势明显,目前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承担过多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等课题,自主研发或与企业合作开发了多个中药产品,尤其在中药资源循环利用,基于人用经验的临床验方、经典名方和医院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发,中药智能制造以及中药配方颗粒等应用性专业方向上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中医药事业和中药行业发展国家战略的需要,具有优良的职业伦理道德,掌握中药学基础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实践创新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技术问题,能够胜任中药生产、质量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药学服务等工作。


  二、招生方向


  1.中药资源生产与开发利用


  2.中药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


  3.中药制药技术与产品开发


  4.中药效应与安全评价方法(含临床)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研究生的课程集中学习时间为半年;半年后进入培养单位、学科(教研室)、科室在导师指导下,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后续的培养工作。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最长学习时间(含休学)为 6 年。毕业时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自取得毕业证之日起,2 年内可向学校申请学位。


  四、培养方式


  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从实践中学习的原则,注重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的衔接,实现社会优质资源的最佳配置。


  1.培养模式


  采用“校-企”、“校-医”、“校-所”等学校与企事业部门双导师制模式培养。


  2.教学方式


  采用课程理论讲授、实际案例研讨和专业技术研究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聘请在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临床应用、市场监管等企事业单位或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和指导,教学方式注重教师讲授与学生研讨、模拟实际应用、应用案例教学等的有机结合,着重在实际应用能力和技术的训练与培养。


  3.过程培养


  课程教育在学校完成,实践研究等其他培养环节在企业、医院、院所等单位实施。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求注重实用性、创新性及与生产、技术和临床应用等的实际工作相结合。


  对于中医药行业的在职人员鼓励采用定向、委培的形式,学生结合所在单位的性质与需要选择相应的研究方向。


  五、课程设置与学习


  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四大类别。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为学位课程,选修课为非学位课程。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由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选修课程,并写入研究生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理论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18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 14 学分。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若干门本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由指导教师提出,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院,但不计入规定的总学分。


中药学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六、文献阅读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文献阅读。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应完成文献阅读报告不少于 1 篇,其正文篇幅不少于 2 千字,中外第一手文献引用数量不少于 30 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 5 篇,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综述报告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七、学术活动


  鼓励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学术活动包括学科范围(含学科)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 10 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均需认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由主办活动的单位或主讲专家签署意见,答辩前由导师审核评定成绩,学术活动登记本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八、实践能力


  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向的要求制定具体实践方式并写入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要求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实践技能:包括基本实验技能培训、操作安全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培训、规章制度培训等。完成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实践技能登记及考核表》,由指导教师考核评定成绩,其中基本实验技能培训也可以通过选修相关非学位实践技能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关证书认可学分。


  专业实践:专业实践项目内容由导师根据各研究生的研究方向确定,并安排到相应的单位或部门的主要实施岗位上参加不少于 6 个月的专业实践,由指定的带教老师带教,要求研究生通过专业实践获得与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实践技能。完成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实践技能登记及考核表》。


  九、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


  1.选题及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广泛收集资料,阅读文献,参加科研,于第二学期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确定研究课题,拟定课题的研究计划,并在第三学期9月30日前,面向学科组织的专家小组进行开题,同时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内容、实验方法、预期目标、完成课题的条件等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对课题设计作进一步修改,实施课题研究。具体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修订)》。


  2.论文实验记录


  硕士研究生应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本》认真填写课题研究的实验记录。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属于学校科技项目管理的课题,可直接填写学校科研处提供的实验记录本。原始记录妥善保管,以备审核。


  3.中期考核


  为了确保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淘汰制度。硕士研究生在入学的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汇报及考核未通过者,六个月后可申请再次考核,再次考核未能通过者,做延期一年毕业安排。


  中期考核由二级学位点组织,着重对硕士生政治思想状况、课程学习情况、教学实践、学位论文开题、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个别涉密保项目,由导师指导学生的汇报内容公开程度。


  中期考核评议专家组成:不少于三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至少含其他学院或外单位专家1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作为专家组成员。


  中期考核内容:书面和口试。书面内容需在中期考核前10日提交。书面内容应包括研究方案、研究进展、进一步研究计划及预期目标等;口试内容为现场答辩。


  其他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


  4.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要求文字精练,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有独立的创见性,具有理论和实用价值。课题研究和撰写论文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学位论文撰写和毕业具体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


  5.学位论文预审核和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交学院预审核,提交日期为论文外送盲审前5个工作日。预审核时论文内容不完整、具有较大缺失者,不予送审并做延期毕业安排。预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外送盲审。


  学位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和指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由导师推荐申请实施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于第六学期末在研究生院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要求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1.在规定的最长学习时间内,达到本培养方案各环节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即获得毕业资格,准予毕业。


  2.获得毕业资格,同时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学位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相应层次类型的学位。


  十一、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相关要求


  导师和指导小组应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硕士生个人情况,认真制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详细填写培养计划表。导师必须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末制定出培养计划,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培养计划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学院留存,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各保存一份。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可以修订培养计划,但需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审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未执行培养计划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十二、知识产权管理


  研究生毕业离校前,需将科研相关资料完整移交给指导老师,并签署承诺书。


  在新的岗位上,未经授权,毕业研究生不得使用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任何可能侵害知识产权的活动。



  来源:http://gra.njucm.edu.cn/_upload/article/files/4c/51/5b4b7b71464d977d3c32f3364017/a73012d1-9a64-4885-98c3-5147f61bbae2.pdf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X15)


小编工资已与此挂钩!一一分钱!求打赏↓ ↓ ↓

如果你喜欢本文章,请赐赏:

已赐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