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学科简介:会计硕士
一、专业简介
辽宁大学会计硕士(MPAcc)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地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知识与技能; 顺应国际化化竞争要求,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会计硕士依托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平台,已形成一支以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主体, 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学者组成开放的,富有创新与活力的教学团队。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等多种方式;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管理操作的能力;邀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校内外知名会计专家为学生举办讲座或专题报告;组织学生对知名企业、会计事务所进行参观学习。
辽宁大学会计硕士学位点设立于2010年,并招收会计硕士研究生,已为国内外企业、金融机构、会计师等事务所、、政府部门等培养了大批会计高级专门人才,积累了丰富的高层会计与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经验,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向
辽宁大学会计硕士(国际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秉承“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贯彻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为一体的培养人才理念,利用辽宁大学长期以来形成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办学优势和办学资源,通过国际化、本土化、专业化、智能化的融合,不断深化专业素养与人文素养并重的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深谙中国商业实践的高端会计与财务管理人才。会计硕士(国际化)培养包括国际会计、国际财务管理、国际投融资、国际会计与智能化等国际化培养方向。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为2年,经学校批准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提前或延期毕业按《辽宁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培养质量保障。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会计硕士进行教学管理和专业指导,检查和监督会计硕士(国际化)的教学及教学计划执行、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环节,保证会计硕士人才培养质量。
2.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规定学分;达到42学分可以申请会计硕士学位,其中必修课22学分,选修课程13分,实践课7学分。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授予会计硕士(MPAcc)学位。
3. 教学方法体现会计专业学位教学特色。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强调教学的国际化和实践性;强调理论联系实际,采用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参与对国际企业调研参观等多种方式;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管理操作的能力;重点培养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环境适应能力、创新精神、决策能力和管理技巧等。同时,组织发展高层论坛、案例研究、实践报告或创业大赛等社会实践活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采用案例教学、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
4. 建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学方法灵活的教学体系。实行双导师制,聘请国内外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实务专家共同承担学生指导工作,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5. 教学组织。(1)强调采用双语和外语授课,专业课程主要采用双语或英语授课,课程主要由具有实践经验的境外留学背景的教师或外籍教师参担任。(2)任课教师以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副教授为主,同时吸收国际企业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经验的会计师、审计师等参与教学或讲座。(3)每门课程成立由2-3人组成的教学小组。教学小组成员相对稳定,教学小组针对工商管理硕士的课程特点和培养目标,研究和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集体备课,对课程及教材、教法进行研讨;编写案例和制作多媒体课件等。(3)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一般由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组成。
五、课程设置(须修满35学分)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修课程(不含实践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不低于22学分,选修课程不低于13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研究生需补修会计学和财务管理2门课程,但不计学分。
六、实践课(须修满7学分)
1. 参加本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5学分)
学生在学习期间须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2.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
学生在学习期间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七、开题报告
根据《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与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实践类课程除外),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即可开始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开题报告会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期初进行。
八、学位论文(毕业考核)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3万字。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审查并出具书面结论,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
九、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实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预答辩制度、匿名评阅制度。
答辩前聘请会计相关专业(职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学者(1人)和实务部门专家(2人),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专家评阅。
答辩时应聘请会计相关专业(职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学者或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委员会主席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单位专家担任。
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辽宁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被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来源:https://swibs.lnu.edu.cn/jyxm/yjsjy/hj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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