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以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成立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 按专业(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选聘,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为5人。
4. 复试专家小组制定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术考试内容(理论笔试/技术考试70分,面试/口试30分),并严格按照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制定的评分标准及要求进行评分。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不低于120%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艺术学、体育硕士,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直接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四、专业调剂
1.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1)调剂考生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我校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非全日制体育硕士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2.接收调剂专业
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应用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运动医学、体育硕士(非全日制)
3.接收调剂流程
(1)2023年研招网全国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于4月6日开通后,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我校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填报,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
(2)学校初选后,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4小时内予以确认同意参加复试,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
研招办统一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须提交的有关zheng件及相关材料:
六、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同等学力加试
(一)复试时间
4月1日-2日(一志愿复试)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外语考试采用笔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术考试(理论笔试/体育技能测试70分,面试/理论口试30分)。
注:
★体育教育训练学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健身健美、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街舞。
★民族传统体育学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
★体育艺术学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街舞。
★体育教学及运动训练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街舞、健身健美。
社会体育指导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街舞、健身健美、定向、瑜伽。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
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外语笔试单独划定合格线。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其中外语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理论或专业技术考试占复试成绩的70%。
3.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政治+外语+业务课/3)÷3×0.5+复试(外语×0.3+专业×0.7)×0.5
八、录取办法
1.按照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查,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方向)对考生进行综合排名,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思想政治考核、外语、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复议
1.学校复试与录取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全面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实行信息公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受理复议后,7日内予以答复。
4.监督举报方式及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88409404(纪检监察) 88409471(研招办)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j@xaipe.edu.cn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yjsb@tea.xaipe.edu.cn。
十一、其他
1.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备案。
2.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
来源:https://www.xaipe.edu.cn/yjsb/info/1004/3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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