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各学院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并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安排、落实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形式。调剂考生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应在调剂开始前对外公布。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启动复试工作,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对外公布。
(三)复试分数线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其他专业执行国家A线。
(四)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信息发布
各学院须提前在网站对社会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相关信息。对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六)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zheng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或定向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就业协议书)及江苏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需签字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七)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江苏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加试
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非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院复试前,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
第二阶段: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知识考核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考核(考试)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开展专业课考核,满分共1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课考核(考试)(满分15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还应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满分共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初试加分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将符合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zheng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ustyzb@jus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十)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含加分)∗70%+复试总成绩∗30%
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
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可以分开复试分开排序,也可同场复试分开排序。
四、调剂
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五、录取
1.各学院应严格依据综合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七、体检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平台公开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九、考风考纪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计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监察
成立学校、学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研究生院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校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科所在学院党委专兼职纪检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学院监督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低于5人。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2290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十、其他事项
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5.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yjsb.just.edu.cn/2024/0321/c7124a34039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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