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北京市相关文件及《中国音乐学院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网上报名
1.复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bszs.ccmusic.edu.cn/zs/,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实名注册,方可登录系统。
2.复试报名系统开放时间:3 月 19 日至 3 月 22 日上午 11:00(每天 22:00 至次日早 8:00 为系统维护时间,报名系统关闭)。
3.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名、抽签、附加材料提交、缴纳复试费 100 元并打印复试通知单。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复试方式、考生人数及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
中国音乐学院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中国音乐学院院内。
2.复试人数
复试人数为 201 人(含留学生 2 人)。具体详见《中国音乐学院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附件 1)。
3.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拟定为 3 月 30 日至 4 月 1 日。复试具体安排将于考前一天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按照复试各科目考试安排及考试次序进行相应考试。在相关复试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复试通知单进入学校。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结合各院系进入复试考生人数,对招生计划进行预分配。招生计划预分名额数194名,其中推免生录取名额数45名,复试比例整体约为1.3:1。招收港澳台生、外国留学生名额不受国家招生计划名额限制。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等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详见《中国音乐学院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科目、考试要求》(附件 2)。
(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音乐学系(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作曲系、艺术管理系各研究方向及教育学院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管理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主科×60%+综合素质考察×30% +外语听力(口语)×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声乐歌剧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国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各研究方向及教育学院学科教学(音乐)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60%+综合素质考察×30% +外语听力(口语)×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教育学院声乐教育研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60%+学科基础×30% +外语听力(口语)×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成绩(百分制换算)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 50%的权重,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主科、学科基础、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察类科目的及格分数为 80 分;外语听力(口语)类科目的及格分数为 60 分。
2.同等学力加试、跨专业加试类科目的及格分数为 60 分,不计入复试成绩。3.单科分数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
1.录取办法依据招生计划预分名额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各院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名额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
2.说明
(1)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每位导师每年限招硕士研究生 4 名(不含港澳台生、外国留学生)。若考生报考导师名下超过 5 名(含)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考生原则上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4 月中下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调剂
我校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不接收调剂。调剂出我校的考生,其相关手续须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四、体检
2024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时一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渠道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ccmyzb@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887669(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察举报受理电子邮箱:jw64887386@163.com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其他
(一)外国留学生参加复试考试原则上应遵照上述工作方案执行,如未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诚信考试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音乐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报考材料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附件:1.中国音乐学院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2.中国音乐学院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科目、考试要求
来源:https://yjsy.ccmusic.edu.cn/zsgz/ssyjszs/5503e650a9424ed5b9bc0770e07fa3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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