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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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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教育部、上海市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一般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复试选拔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并对考试结果负责;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等;负责应对学院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各类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申诉处理等工作。


  (四)学院应单独设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巡视,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复试组织


  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开展,采取现场复试(线下)与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复试组织落实“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一)时间与形式


  1.对于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于3月30日在松江校区安排现场复试。


  2.对于全日制调剂考生原则上于4月13日-4月14日安排网络远程复试。


  3.对于非全日制考生原则上于3月22日-4月28日安排网络远程复试。


  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由各招生学院(中心)报研究生院审议后公布。


  (二)环节与内容


  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中心)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折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


  (五)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加分政策


  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按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15分。


  (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8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破格复试


  2024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监督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九、其它


  本方案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各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实施。






  来源:https://www.suibe.edu.cn/yjsy/2024/0326/c3546a16921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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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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