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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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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精神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公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处负责,主要组织复试具体工作。


  2.成立由院机关纪委领导的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督及信访工作。


  3.成立由行管处领导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负责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4.各研究所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具体领导、组织本专业的招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命制复试题库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中参与评分人员不少于3人,纪检委员1人。评分人员具体负责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成绩评定;纪检委员负责监督与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各工作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潜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我院部分专业自主划线,单科及总分达到要求可直接进入复试。


  5.除成绩要求外,各研究所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时间:4月1日、2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确定首批拟录取名单。


  2.部分专业根据一志愿拟录取情况确定调剂名额。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地点


  1.我院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地点: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大楼3楼。


  3.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带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


  4.若发现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复试成绩并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由英语测试、专业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英语测试占总测试成绩比例为30%,专业测试占比为30%,综合素质测试占比为40%。


  1.英语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主要以问答的方式考察听力和口语以及英语综合能力,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


  2.专业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内容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


  3.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礼仪形象、逻辑思维、创新能力及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思想品德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同时进行,考中坚持“三随机”模式(随机确定每场复试专家组成员,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复试次序,随机抽取相关专业考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英语面试单独进行,考生需要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时长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自我介绍的内容进行提问(时长5分钟)。


  (五)复试要求


  1.为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专业复试小组应在本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细则、评分标准,并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3.复试前将组织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招生政策、复试要求及考核标准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专业的复试工作。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


  4.每场考试结束后,各专业统计好所有考生分数,并按要求及时将考生分数与评分记录交至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在考试结束后72小时内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成绩与排名,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督查巡视组要加强对复试工作全程的巡视督查,所有参与评分的考官独立评分,评分表原则上不允许有修改的痕迹,确需修改的要在修改后的分数旁有评分考官和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名。


 四、加分项目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请在3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457665678@qq.com)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院研招办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


  五、破格


  我院无破格复试计划。


 六、录取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总招生计划确定各个硕士点招生计划。


  2.实行预录取名单公示制。我院将对通过复试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内容中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满10天,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应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40%+复试成绩(百分制)×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将另行公示,并作情况说明,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3.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及公示情况等确定录取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4.我院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为两门,每门满分为150分,及格分为90分,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


  7.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硕研究生学费(不含住宿费)一志愿为6000元/年,调剂生8000元/年;专硕研究生学费(不含住宿费)一志愿10000元/年,调剂生12000元/年。


  新生奖学金发放标准: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具体评选标准由各专业制定。


 七、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网页公布复试录取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


  我院将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地通风及清洁消毒,考场、候考室及卫生间均摆放消毒用品,同时准备应急医药箱,为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提供健康、卫生的复试环境。


 九、其它事项


  我院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将签订保密协议,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7-86789440 86789452(院机关纪委)





  来源:http://www.hbsky.cn/Index/ArticleView.aspx?ID=2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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