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领导组
组 长:陈 钱
副组长:赵贵哲
成 员:贾维河 刘 俊 蔡江辉 来志斌 尹建平
职 责:全面领导和统筹复试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组
组 长:赵贵哲
副组长:杨风暴
成 员:各学院院长
职 责: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地推进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录取方案制定、试题命制、资格审核、复试实施、录取、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工作。成立以研究生教指委为主体的复试督察组重点对招生笔试、面试等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指导。
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3、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科研副院长
成员:学院院领导、学科带头人
职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报经校招生工作组审定),并组织实施。
4、纪检监察督察组
组 长:郑智贞
成 员: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
(1)对招生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
(2)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5、网络安全工作组
组 长:孙豫峰
成 员: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对突发性网络事件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6、宣传组
组 长:刘 彬
成 员: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
(1)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及网络安全情况上报;
(2)负责记者接待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招生指标分配
1、学校分配给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奖励指标、专项指标、调整指标。基础指标主要依据各学院前一年招生数、前一年的专项指标数、前一年本学院个人奖励指标数确定;奖励指标主要依据各学院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国家级人才、重大在研科研项目等情况确定。专项指标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对应的招生专业领域确定。调整指标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学院所属各学科专业及导师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依据专业需求、学科建设、培养条件等因素自行分配确定。
2、各学院要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计划人数招生,如需调整计划须报交招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应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复试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注重初试成绩,又强化复试综合考核。
2、初试成绩要求
各招生学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满分为 500 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初试总成绩下降 20 分,满分为 300 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初试总成绩下降 10 分。单科不降分。
3、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中北大学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复试科目采用笔试方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编程能力测试》除外)进行。笔试试题和面试试题的命题工作由各学院遵照《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研办[2019]2 号)统一组织与实施。笔试试题、面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要选派政治可靠、坚持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业务熟悉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在职人员承担命题、评分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防止出现命题错误和失泄密情况,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命题人员信息要对外保密。笔试试题答卷纸质稿要保存 3年。
4、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汇同各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研招办负责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须逐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确保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
5、考生缴费
复试费每生 120 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收款单位 :中北大学,开户账号 :0502121929024915246,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
6、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由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每小组需另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 1 人,应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各复试小组配秘书 1 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7、复试安排
(1)复试科目笔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笔试具体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各自所属考生。
(2)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生院协助招生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工作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学校组织专人监督巡查。
(4)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加强面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5)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面试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严禁同一试题重复使用,确保面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6)面试考生答题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成绩评定标准和计分办法原则上应统一。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
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7)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以备复查。
8、复试评分办法
(1)复试满分为 300 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100 分;复试科目笔试 100 分,面试 100 分。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复试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2)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 400 分:外国语(含听力及口语)100 分,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复试科目笔试 100 分,面试 100 分。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0%+复试科目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9、各学院院长是本学院招生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10、复试时间
各学院应于 3 月 29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于 4 月 20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将对各学院逾期未完成的计划指标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4 月 23 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三)调剂工作
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有关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
1、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其它条件:
(1)初试考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二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三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考自命题数学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2)初试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行。
(3)初试科目数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相同。
3、除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以外,我校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4、对于非全日制考生,我校只接收在职定向生调剂。
5、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
6、对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各学院按照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7、我校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得重新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同学院、相同专业、相同研究方向。
8、调剂办法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9、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招生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招生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复试复议
研究生院接收考生对复试成绩的申诉与投诉。考生可以在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24 小时内向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复议。原则上在 3 日内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六)录取工作
1、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依照《中北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附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拟录取名单及时报送校招生工作组,由招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10天。我校所有复试、录取信息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纪律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
1、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51—3922279。
2、招生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报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中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百分制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计算比例因统考科目门次而异,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综合成绩(三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初试综合成绩(两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65%+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35%;
初试综合成绩(一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5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50%;
管理类联考初试综合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百分制成绩×2/3+外国语×1/3。
注:1、计算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时,各科目成绩比重相同;
2、计算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时,各科目成绩比重相同。
来源:https://grs.nuc.edu.cn/info/1015/7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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