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主任任副组长,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按专业(方向)成立复试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由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选聘。每个复试专家组原则上由5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复试专家组组长确定一位专家兼任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记录等工作。
4.复试专家组每组配备一名监察员,负责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复试各个环节可追溯。
2.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元考察方式方法,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确保招生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不低于120%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四、专业调剂
我校拟接收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艺术学、体育管理学、应用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运动医学、体育硕士(非全日制)考生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将于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发布,以我校官方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学校统一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考生须提交的有关zheng件及相关材料:
六、复试时间、形式与内容、同等学力加试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30日-31日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外语考试采用笔试,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
2.应用心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管理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课程与教学论、运动医学专业理论笔试70分(笔试时长:60分钟),面试30分(面试时长:15分钟)。
3.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艺术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体育技能测试70分(测试时长:依据测试项目而定),面试30分(面试时长:15分钟)。
体育技能测试项目如下:
(1)体育教育训练学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健身健美、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街舞。
(2)民族传统体育学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
(3)体育艺术学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街舞。
(4)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考生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田径、体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武术套路(包括徒手、器械)、散打、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街舞、健身健美、定向、瑜伽。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外语、专业理论考试或专业技术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理论考试或专业技术考试占复试成绩的70%。
2.总成绩为初试折算成绩与复试折算成绩之和,初试折算成绩与复试折算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3)÷3×0.5+复试折算成绩(外语×0.3+专业×0.7)×0.5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
八、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方向)对考生进行排名,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同批次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复试成绩优先、初试外语成绩优先的方式录取。
2.外语笔试单独划定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或专业技术考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实行信息公开,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全部音频、视频资料交由研招办保存,以备查验。
4.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受理复议后,7日内予以答复。
5.监督举报方式及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9-88409404(纪检监察) 029-88409471(研招办)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jzhs@tea.xaipe.edu.cn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在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yjsb@tea.xaipe.edu.cn。
十一、其他
1.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备案。
2.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
来源:https://www.xaipe.edu.cn/yjsb/info/1004/31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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