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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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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学校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5号)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教育部、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一志愿复试暂定在3月31日至4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名单及各学院复试细则按工作进度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示。调剂复试在4月28日前完成。


  (二)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报考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以公布的复试名单最低分为准)。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60分,单科降20分。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各专业所在学院自主确定。


  4.一志愿、调剂复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报考学院网页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调剂复试


  一志愿未完成招生指标的专业进行调剂招生,考生须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认真查阅我校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而后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符合要求的调剂专业并提交调剂申请。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


  1.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如下:


  ①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士兵计划需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②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③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④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⑤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⑥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的(含笔试、面试)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复试。


  ⑦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2.调剂程序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内不予解锁,请考生谨慎填写调剂志愿。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个小时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在“待录取”通知发出4个小时内登陆系统确认,请及时登陆系统查看有关通知。我校不组织预调剂。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根据报考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接受审查。未按规定提交审查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1.考生身份及现实表现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zheng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zheng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 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到学校进行现场复试,调剂考生进行线上复试。复试考生须提前查阅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了解复试流程。考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考生按照学院规定准备有关材料,按时到校参加各复试环节考试(建议提前熟悉考场),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不得去校外无关场所,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并选取空间独立、信号良好的地点作为复试场所,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准备好面试环境,按学院要求等候复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的《2024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开展命制题库或试题。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从足量的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现场复试考生笔试时长2小时。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有关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2小时;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复试学院。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执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组织方式由学院通知进行。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F=a×50%+b×40%+c×10%,其中F为复试成绩。


  2.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3.总成绩排序原则。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单独排名。


  (七)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具有体检资质的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复试期间无需体检),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二、录取


  (一)拟录取


  1.复试最终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学院公示,各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录取意见包括: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不录取。如有剩余指标,进入到调剂程序或由学校统一调配。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考生。


  3.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的考生。拟录取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定向考生须签订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招生指标的缺额可从“名额已满暂不录取”考生中按排名补录。


  5.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需在4小时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学校说明。


  (二)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三、录取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被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


  (一)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息、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监督及异议受理


  (一)复试过程接受纪委及群众监督,原则上各学院须安排纪委委员全程参与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现场及网络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倒查。


  (二)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录取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


  电话:0556-5303726,邮箱:yzb@aqnu.edu.cn


  (三)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学校监督部门将对举报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u.edu.cn


  (四)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56-5303726。


  (二)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七、其他


  (一)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保存1年。


  (三)为确保考试公平,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截屏等操作,如侦测到上述行为,按照作弊处理。


  (四)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任何考生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


  (五)本办法由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政治审查表





  来源:https://grad.aqnu.edu.cn/info/1019/49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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