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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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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结合《南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扶优扶强、扶特扶需的原则,重点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主干优势学科发展等相关学科专业倾斜,同时结合学院师资力量、培养质量、生源情况及上一年度招生规模等分配招生计划。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需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有调剂还应制定调剂细则)及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对外公布。


  各招生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三、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各学院须明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含已录取的推免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上线生源超过计划数但未达120%的,按实际比例复试。我校原则上不破格复试录取未达国家线考生,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进行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分数线和各专业的名额,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划定,相关部门及我校审核通过的“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由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复审)


  在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生学院具体实施,按照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的要求,对拟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复审),并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拟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南昌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4.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zheng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5.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6.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zheng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C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0.各招生学院要求的大学阶段成绩单、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二)复试形式内容


  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各学院复试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安排复试;按一级学科统一专业课命题的学院,可按大学科门类统一安排复试。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听力与口语测试。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5小时,笔试由各学院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可包括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各相关专业应根据本学科特点选择确定专业综合面试方式并事先公布。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负责组织阅卷并上报成绩及相关复试材料。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250)*5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管理类联考类初试总分值300,其他类别初试总分值500)。


  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即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的考生可以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符合国家规定以及相关学院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各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汇总拟调剂考生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调剂复试通知。学院根据调剂细则择优遴选调剂考生,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或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缴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费复试费200元,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另需缴纳100元的同等学力加试费用;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如参加调剂仍需再缴纳复试费;复试前未缴费复试费的,视同放弃复试,不得参加复试;缴费一经缴费,不予退费。


  六、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体检,由南昌大学校医院统一安排。校医院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等文件要求,结合体检结果,给出录取建议。如有必要,可进行二次体检。


  七、录取工作


  (一)复试合格的考生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同分者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决出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顺序为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根据招生计划分别排名录取;“专项计划”、“二等功免初试”等考生的录取由学校统筹。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者;


  3.未参加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者;复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项不及格者;


  4.体检结论为不宜录取者;未参加体检或弄虚作假者;


  5.已在研招网录取系统中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三)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在录取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须于录取前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


  (四)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各学院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五)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


  (六)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八、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消息为准。


  九、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凡有直系亲属参与复试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791-83969340


  监督电话:0791-83969054


  (二)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并及时答复考生提出的质疑。


  十一、其他事项


  (一)复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发布。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等有关信息请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二)复试办法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公告。


  (三)拟录取结果将于4月28日后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四)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来源:http://yjsy.ncu.edu.cn/tzgg/02659c3cb8554cc98d8a119977deffc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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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X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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