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专业介绍:艺术设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设计创作能力,能系统掌握品牌与广告设计的技能、熟悉品牌设计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及政府等部门所需要的专业设计实践、管理、教学、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来源:https://graduate.sdca.edu.cn/info/1045/17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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