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教育管理领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能扎根民族地区的高素质的教育行政、学校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教育管理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基础教育行政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教育管理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至6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主要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四个板块,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实践教学(10学分)。
实践教学要求:
1.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做助管、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2.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3.其它实践(2学分):基础教育社会调查(1学分)、听取教育管理及相关学术讲座不少于10次(1学分)。
同等学历及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应在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二门以上主干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核,方能申请参加论文答辩。补修课程填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登记成绩,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请参见附表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在第一学期前3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方案制定,提交专硕点负责人审核通过,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划研究生阶段学习生活。
2.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聘任我校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有管理经验中小学教师或管理人员作为指导教师,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
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1.通过建章立制,确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内实训教学平台,有序安排和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工作。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学年,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教育调查等,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
2.校内实训在第一、二学期内完成;教育见习在第一、二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四学期完成;基础教育社会调查在第二学期完成,听取教育管理相关学术讲座在第五学期完成。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硕士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在入学1个月内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提交备案。
2.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教育管理专业领域的培养目标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问题。
3.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4.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5.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学校对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贵州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附表Ⅰ: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注明:公共学位课程: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为英语的同学上英语一、英语二,研究生入学考为外语为日语的同学上日语一、日语二。 补休课程:跨学科、同等学历考取者须修读本专业本科阶段核心课程,补修课程全部跟随本科生随堂听课;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学术活动:听取教育管理及相关学术讲座或报告不少于12次
附表Ⅱ: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必读、选读书目及学术期刊
来源:https://jyzs.gzmu.edu.cn/info/1003/11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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