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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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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申请英语专业的,需获得英语专四或专八证书;申请小语种的需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5.申请的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可报考经管类专业。对于跨一级学科报考者,由招生单位(学院、中心)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三、申请专业及名额


  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 (MPA)、审计硕士(MAud)、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和其他以在职方式攻读的专业(类别)之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发布/info.do?columnId=400,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各专业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25%,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4253&columnId=2395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最后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五、申请办法


  1.完成“双系统报名”报名(夏令营候选人完成“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完成两个系统的报名)


  9月15日至9月20日下午17:00,考生登陆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注册报名,每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我校一个专业,逾期报名无效,网址:http://yzb.uibe.edu.cn/admission/accessRecommend.do。


  9月28日,所有报考我校且获得推免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法学院考生29日)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和报名。报考院系和专业等志愿信息须与在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填写内容一致。拟录取结果公布前不得修改,否则自动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通过夏令营考核获得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无须在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上报名,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上报名即可。


  2.复试资格认定


  由学院(中心,以下统一简称学院)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于9月21日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取得推免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查询。


  复试考生21日登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书打印系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形式请以届时学院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3.复试


  9.月24日-25日,推免生到我校参加复试(法学院拟定于9月26-27日(此处有更新),以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随身携带规定的材料或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不要再另行邮寄)。


  (1)9月24日,推免生至各学院报到并参加统一笔试(外语学院不参加统一笔试,届时可查看学院复试安排,法学院笔试时间为9月27日9:00-11:00)。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 分,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统一笔试的具体内容:经济类、管理类专业为英语50分加数学50分,满分100分;英语类专业、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专业等为英语100分。英语专业的考试难度介于专业英语四级和八级之间;其他专业的英语测试难度类似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水平;数学涵盖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复试方案由招生单位制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9月25日,各学院组织复试(以学院复试工作方案通知时间为准,法学院拟定为26日-27日(此处有更新))。复试的形式为综合面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测试、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学院组织的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跨一级学科申请者,可根据所申请学院要求,参加所申请一级学科的专业加试,60分及格,不计入总分中。


  (3)学校背景、学习成绩、科研发表(须是已公开发表的)三项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合计统称为综合加分,具体以各学院加分细则为准。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50%+综合加分,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基础上,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依序录取。


  (5)9 月27日-10 月中旬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


  4.所公示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9月28日16:00前(法学院拟录取考生9月29日19:00前)完成全国推免系统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下午17:00(法学院拟录取考生接收待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5.已参加我校相关学院暑期夏令营活动并已通过招生选拔的学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请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下午17:00,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六、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请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不要将材料分装在信封内)


  1.获得复试资格后(21日)在我校推免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考生须已具备推免资格(此处有更新,不需在表上盖章)。


  2.本科三学年完整正式成绩单 1 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复印件1份、或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复印件1分,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学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注: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七、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由考生到其所在学校校医院或二类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在10月20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中负责老师,并注明“2017年推免生体检报告”。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资格审查


  1.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6月中旬寄发,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将开放自取或邮寄地址及调档函抬头确认系统)。


  2.从2014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包括推免生)都纳入收费范围,实行新的奖助政策。


  3.推免生入学时还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1)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2)受到相关处分的;


  (3)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4)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6)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的(不含良);


  (7)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九、注意事项


  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有变更,须及时联系我校。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通过夏令营获我校接收推免生资格的候选人必须按要求完成“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和通知接收,其他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我校“接收推免生招生系统”报名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两个系统的报名和通知接收,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联系方式


  有关招生信息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网址yjsy.uibe.edu.cn。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请关注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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