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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接收2020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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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接收2020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我校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有关政策


  1.我校仅招收全日制推免生,校本部除建筑学院部分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外,其他学科大部分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2.推免生可以在相近学科内跨学科申请攻读研究生,具体跨学科要求由各院(系)确定。跨学科推免生须参加接收学科的复试,由接收学科确定是否接收。


  3.鼓励优秀推免生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8]38号)。


  4.继续执行硕博连读的政策,有关政策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8]39号),具体遴选以当年工作办法为准。


  5.继续鼓励推免生提前攻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以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及选课办法可于秋季学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http://hitgs.hit.edu.cn)相关通知。


  6.推免生在录取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导师互选具体申请流程以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为准。


  7.除为推免生设立高比例的一等基本奖助学金外,设立高额度优秀推免生(含直博生)专项奖学金,详见《2020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研院发[2019]35号)。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7.定向生申请须提交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8.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0年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6月15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校开通“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登录我校研招办网站:http://yzb.hit.edu.cn或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接受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


  2.预报名系统中的学科为我校2019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供预报名时使用。2020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以2020年公布的硕士招生简章为准(根据国家要求,2020年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将有一定变化),最终录取学科以院(系)预选拔结果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3.各院(系)近期将陆续公布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并根据预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预选拔,具体安排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已经参加暑期夏令营的推免生不需要再进行预报名。


  4.为确保录取秩序,通过预选拔的学生,需要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回传《推免生预接收确认个人承诺书》并进行预接收确认,具体以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和系统提示为准。


  5.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预接收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在院(系)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12小时),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6.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可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院(系)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各类证书等材料,具体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校内外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调取学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审核,入学后对学生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对于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关于拟录取研究生人事档案审核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9]34号)。


  3.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451-86416113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4日


各院(系)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陆续发布)


航天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学)

机电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数学学院

物理学院

管理学院

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学院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工与化学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环境学院

哈工大(威海)

哈工大(深圳)


  来源:http://yzb.hit.edu.cn/2019/0614/c8817a22554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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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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