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学制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98名(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详见《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推荐免试直接攻博、硕博连读选拔、申请考核。
(一)推荐免试直接攻博
推荐免试直接攻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复试后,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直博生,直博生报考程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接收办法》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二)硕博连读选拔
硕博连读选拔,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生(含学硕和专硕)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招生当年的上个年度10月-12月,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规定》及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修订)》。
第一批次申请考核于招生当年上年度的10月份启动,12月份完成考核工作。是否举行第二批次将视第一批次录取情况而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考类别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五、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持海外学历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4.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包括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要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中获得奖励等;优先接受来自国内重点高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全日制硕士生除外)以及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6.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500或CET-6≥430(满分710)或IELTS≥6.0(满分9分)或TOEFL≥80(满分120)或在国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
六、申请考核报名日期、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第一批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考生登录”,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需缴纳报名费200元(只接受网络支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网报信息提交后,于2020年11月2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原件一份(报名系统打印);
②《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⑥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专家签名原件);
⑦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⑧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⑨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决议(加盖管理部门章);
⑩《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卡》原件一份。
请按以上顺序提供上述材料。
邮寄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3492350,邮政编码:210023。外地考生如函寄报考材料,须以EMS或顺丰寄送。
七、申请考核资格审查与考核
资格审查:各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按照相关办法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给出审查意见或成绩。
2020年11月份各一级学科将公示第一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考核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份。
申请考核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一级学科自主确定,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通过标准、具体的考核时间、方式等详见各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学校拟于2020年12月5日统一组织博士生入学英语水平统一测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一级学科挂靠学院网站主页的相关信息。
八、录取
我校一般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学科招生总人数的10%。“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达到我校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报名缴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制: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2.学费: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2.奖助学金(万元/生/年)
奖助类别 名称 金额 覆盖比例及发放对象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1.35 100%(博一至博三)
科研补助 四年人均3.0 100%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3.0 按当年上级部门下发名额评定(博一至博三)
学业奖学金 人均1.16 博一100%,博二、三、四90%
优秀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按学校、社会及企业提供的奖项评定
三助津贴 助教、助研、助管 按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我校设有完整的奖助体系,奖励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评选及发放标准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十、其他说明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③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2.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所有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前对本人硕士及本科阶段的学历学籍进行认证并保存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硕士学历证书的应届硕士生需同时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除定向博士生外,非定向应届硕士生在硕士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非定向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5.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jupt.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492350,传真:(025)83492350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行政南楼451室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二0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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