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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案

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 号),《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音发〔2021〕8 号)以及《中国音乐学院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校长办公会领导,对校长办公会负责,全面组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主管后勤保障工作)、研究生院院长和副院长以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下同)组成,秘书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副书记(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主管研究生工作)担任,委员由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各院系负责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组成,秘书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覆盖学校相关专业,划分为五组,即重大课题组、音乐学与音乐教育组、作曲与指挥组、声乐组、器乐组(国乐、钢琴与管弦)。各组评委由该组招生课题导师组成。全体评委签署《评委承诺书》后,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各科目的评分工作。


  二、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科目包含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学术成果考核。根据课题比例不高于 1:4 的原则,由招生课题导师对报考该课题的考生学术成果进行评分,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科目为主科、外国语、面试。复试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5-18日,考试地点为中国音乐学院。


  三、预分名额


  各组预分名额具体为:重大课题组 14 名,音乐学与音乐教育组 7名,作曲与指挥组 10 名,声乐组 6 名,器乐组 8 名。


  四、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各研究方向的主科、面试及格分数均为 80 分,外国语、加试科目及格分数均为 60 分,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由学术成果考核成绩、主科成绩、面试成绩按权重进行核算。外国语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之内。


  (三)重大课题组原则上每个课题总成绩前两名考生具有拟录取排序资格,其他课题组原则上每个课题总成绩第一名考生具有拟录取排序资格,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组预分名额依次进行拟录取。若出现预分名额未录满的情况,剩余具有排序资格的考生,不分组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


  五、咨询与投诉


  咨询电话:010-64887101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64887178


  中国音乐学院



  来源:http://yjsy.ccmusic.edu.cn/docs/2021-05/631bbfafe3b24c968b1bb753548ba1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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