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考研全国统考复试说明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3)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门类的划分确定,即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3个门类(详情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4)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标准后确定,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总成绩计入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