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一)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
(三)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二、分数线确定原则
(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立足学校整体水平,考虑不同学科、专业的发展。(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中医临床类学科(按大内科类、大外科类、针灸推拿学三类划分),中医学非医攻博,中药学、药学,护理学,按招生计划的130%,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基本分数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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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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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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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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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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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内科类(含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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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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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外科类(含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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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3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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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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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3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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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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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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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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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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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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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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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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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下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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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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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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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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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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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医基础类学科(含中医学、方剂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系列),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哲学、法学、管理学,按国家基本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基本分数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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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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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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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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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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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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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线275,3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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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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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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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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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下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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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线290,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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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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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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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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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线280,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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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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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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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线315,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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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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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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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线345,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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