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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考研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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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和划线
 
  1.各报考单位的招生总计划见附件一(不包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单考计划),具体专业的招生计划由报考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为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学校设立50名优秀生源调剂专项名额,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相关学院申请。
 
  2.各报考单位在国家分数线(见附件二)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150%的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3.单考生执行国家工学门类分数线,计划单列。
 
  4.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245分,但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民族自治地区3年以上工作经历)比例不超过10%,计划单列。有关复试名单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方案:325日前由报考单位公布。请注意查看报考单位网站通知。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报考信息有误的,要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交研招办。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进入复试。
 
  4.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具体内容由报考单位在其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规定: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或实践能力测试。由各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条件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能力考核。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目录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调剂复试
 
  1)条件: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要注意调剂生须在报考专业上线,且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享受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如调出照顾专业,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门类的普通线;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五个专业。
 
  接收外校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须为重点高校或毕业专业为重点学科,且报考重点高校。
 
  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考生本科毕业学校须为重点高校或毕业专业为重点学科,报考重点高校且考研成绩优秀。
 
  2)调入手续:接收本校调剂生通过校内招生系统传递数据,直接组织复试;接收外校调剂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传递数据、办理手续;学校统筹的优秀生源调剂专项须经研招办确认后方可通知复试。
 
  3)调出:我校未录取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剂规定的,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联系调剂,各单位充分发掘各自资源做好协助工作。考生调剂成功后由研招办统一办理转寄初试试卷手续。
 
  6. 复试费用100/人,由报考单位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自行收支。
 
  三、录取
 
  1.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复试权重范围为30%-50%,由报考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2)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
 
  2.录取规则
 
  各单位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3.录取类别
 
  定向: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需于43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非定向:档案须于430日前转至学校(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4.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
 
  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重点学科统考生(委培定向除外)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享受6000/年的助学金。
 
  四、工作日程
 
  1.325日前,各单位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2.329-414报考单位组织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3.331-41、48-9日,考生到校医院体检。
 
  4.415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
 
  5.430日前,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委培协议等。
 
  6.5-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咨询和申诉
 
  1.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
 
  2.咨询和申诉电话:监察处:027-67884345
 
  研究生院:027-67885153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4年硕士生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位名称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追加计划
计划
已接推
免人数
统考
计划
计划
已接推免人数
统考
计划
101地学院
130
36
94
20
13
7
3
102资源学院
100
54
46
90
21
69
9
103工程学院
100
55
45
90
25
65
18
104地空学院
50
29
21
35
13
22
1
105环境学院
55
30
25
55
12
43
6
106珠宝学院
20
7
13
15
6
9
3
107材化学院
50
20
30
50
13
37
 
201信工学院
55
23
32
60
16
44
 
202机电学院
55
32
23
55
23
32
5
203计算机学院
40
19
21
40
12
28
1
301经管学院
75
33
42
115
22
93
 
302马克思主义学院
50
2
48
 
 
 
2
303公共管理学院
70
13
57
60
6
54
5
304艺媒学院
35
21
14
40
16
24
3
401外国语学院
40
4
36
30
5
25
 
402数理学院
25
12
13
 
 
 
 
403体育部
10
4
6
 
 
 
 
501高教所
25
3
22
 
 
 
3
601国重(地质)
15
3
12
5
 
5
 
602国重(生环)
15
5
10
5
 
5
 
603三峡中心
10
 
10
 
 
 
 
801地调院
10
 
10
20
 
20
 
 
  注:1.本表不含单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在不损害一志愿考生利益前提下,报考单位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分专业计划;3.追加计划由各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分配至专业。
 
  附件二:
 
  2014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国家基本分数线
 
*各专业分数线由各单位在此基本分数线基础上自行确定*
 
报考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290
40
60
经济学[02]、资产评估硕士[0256]
330
45
68
法学[03] 、法律硕士[0351]
315
44
66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15
42
126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50
55
83
理学[07]
285
38
57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工程硕士[085](不含照顾专业)
285
38
57
管理学[12](不含管理类专业学位)
335
48
72
艺术学[130500]、艺术设计[135108]
325
34
51
体育学[0403]
265
34
102
工学照顾专业*、工程硕士照顾专业*
275
37
56
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旅游管理硕士[1254]、工程管理硕士[1256]
160
41
82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注:*工学照顾专业(一级学科):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工程硕士照顾专业:水利工程[085214]、地质工程[085217]、安全工程[085224]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培养,否则不可享受此政策。符合政策考生凭户口本、身份证和定向单位证明或合同提出申请,报考单位受理后提交研招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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