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修订)》和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需要,为做好2015年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提前攻博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和加强对提前攻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修订)》认真执行,保证提前攻博学生的质量。
二、为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保证我校博士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鼓励理科、工科专业积极开展提前攻博工作,选拔优秀的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三、鉴于我校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多于招生计划的状况,每个专业选拔的提前攻博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专业当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3。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前攻博学生只能在本校学习,我校不向外校推荐选拔提前攻博学生。
五、开展提前攻博的单位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需报送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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