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二、考试报名
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①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②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1.考生须在2015年2月25日之前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
2.考生须在2015年3月1日**3月20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今年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
我校将在3月1日**3月26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自己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若我校发现信息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在全国统一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3.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1日**4月1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4.考生须在完成注册后,在我校安排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将随后在“信息平台”上发布)亲自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
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②《西华师范大学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不能参加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进行选择,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考试。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以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我校。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附件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
附件3:西华师范大学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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