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院院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为纪检负责人,研究生教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而组成。
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负责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4.负责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5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6.负责审核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上报学校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组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分别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单位复试的人员担任,组员中至少有1名外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另安排记录员1人。
具体职责:
1.结合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复试程序和规则(存档备查)。
2.负责确定复试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
3.负责复试过程中的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评定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上报拟录取名单。
5.做好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规模及基本奖学金评定
(一)各专业招生规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核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总招生规模数。
(二)奖学金评定
参照党委学工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资格的审查
(一)复试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在符合教育部关于一区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以公式(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算出各专业复试人数(遇小数点进位),并由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划定复试线。
2.由研究院组织各学科的复试工作。
3.复试名单由招生办公室严格按招生计划确定后上网公布。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1.非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研究院办公室负责。要审核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原件),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要指派专人验证并做好记录(资格审查记录登记表可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通过网页通知考生。
2.资格审查合格后,办公室要在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上签字后并加盖公章,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复试。初试准考证丢失的可复试当天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重新打印。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 复试内容以招生简章为准。复试包含外语水平(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外语水平(听力、口语)测试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过程中自行进行。外语水平(听力、口语)测试分值为30分,综合面试分值为70分。
2.复试时间定于3月16日。
3.因时间关系,通知考生**是电话通知,且通知到考生本人。
4.所有复试环节必须同步进行摄像录音,影像录音资料要存档备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认真组织、审查考生的体检报告,给出初步意见。
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为保证体检顺序进行,考生在3月16日下午至17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的时间为3月17上午08:00-11:30,地点为校医院,体检费每人60元,每位考生准备1张一寸照片。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考生综合成绩报送形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外语水平(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值为600分)
2.复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本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数学成绩排序。对于综合面试(含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总分低于60分的,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应有专人保管、汇总、排序、上报。
4.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院在第一时间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通知到每位考生。对于复试不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有疑问,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七、保留入学资格
如考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需要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在3月27日之前上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届本科毕业生或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双肩挑免试研究生均应保留入学资格2年。
八、调剂录取
1.调剂条件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计划未满专业,在严格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基本政策的同时,原则上还得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有关要求,并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2.调剂程序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申请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及时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遴选,对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信息上报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上报到校招生办公室→经招生办公室审核(或同意),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并将拟录取意见通知考生,同时上报院办公室和招生办公室备案→对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以及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
3.未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调剂生可参加第二批复试。
九、加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标准:非同等学力每人80元。办公室负责收取加试费,收费项目统一填写为“加试费”。待复试结束后将财务收费收据交回校财务部,由招生办公室按学校有关政策办理经费结算事宜。
十、其它注意事项
1.向参加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在复试时由考生将上述表格带回所在单位,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于4月21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研究院。
2.各复试小组要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各专业复试结果汇总表》,于3月17日前交院办公室。
3.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应将本单位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中需要特别强调的内容在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随复试通知书提前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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