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规定,现就2015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必带材料:
1.填写《2015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下载:《资格审查单(统考考生用) .doc》或《资格审审查单(联考考生用).doc》),填写资格审查单上需贴免冠一吋近照1张。
2、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说明:报考MBA、MP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
4.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备案表的须《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载地址同上。专科毕业证必须2013年9月1日前,报考MBA、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0年9月1日前颁发。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以上有关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二)选带材料:
1.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三)特别材料: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1)所在省民政厅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提供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服义务兵役的证明材料),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提供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考英语一、英语二的考生,应提供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二、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考生应下载《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并在复试时交招生学院思政考核小组。
三、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文件),所有攻读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
体检需空腹(早上6:30~8:30空腹抽血,其他项目上午8:00~10:30),带免冠一吋近照1张,体检费自备。
時间:见学院复试安排。
地点:校医院(浙师大行知学院大门西侧)
四、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心理测试
复试名单、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心理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请复试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复试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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