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和统筹指导。
对外汉语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及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招生政策,由校研招办确定学院招生人数(含在职人员数)。依据学院总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的招生人数(含在职人员数)。学院招生人数由研招办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符合华东师范大学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2、我院总招生名额为8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学院总招生人数的25%。
3、同一导师名下,依据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我院按照录取人数和复试人数1:1-1:3的比例进行复试;
4、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进行全院排名。我院定向博士研究生复试按照招生数和复试数1:2的比例进行复试;
5、按照以上原则,由导师和学院统筹确定复试名单;
6、少数民族骨干、援疆计划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综合素质、专业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和体检三部分。
1、思想政治综合素质
思想政治综合素质情况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政治态度、心理健康、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考察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
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照考生提交的科研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
复试成绩量化并给出以下两方面成绩,复试总成绩2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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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成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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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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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能力(含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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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材料(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等),面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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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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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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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检
考生初试前按“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到报考院系所。体检不合格或不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权重和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二)录取办法
我院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招生名额确定各导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调剂复试录取
2015年我院不进行调剂复试。
八、破格复试
2015年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九、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2015年4月20日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报到时间为4月20日上午8 时,报到地点为对外汉语学院101室(普陀校区)。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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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8﹕30~11:30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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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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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综合素质
专业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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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项请查看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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