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法学院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2015年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法学院的情况,经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法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法学院复试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材料及异议的受理、投诉的处理工作。
经法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云良
副组长:王新平 敖双红
成 员:胡平仁、蒋建湘、何炼红、陈云良、敖双红
秘 书:刘 萍
二、复试的内容、形式及分值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创新能力、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等。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2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时考生提交书面的攻博计划并进行10分钟左右的口头介绍,内容包括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的理由及设想,考官围绕攻博计划进行提问,考生作答;考官就报考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学生作答。
2.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三、复试程序
复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应于5月5日下午1:00至法学楼209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3)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获奖证书、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全文和已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二)费用缴纳
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支付方式:按学校计财处要求,取消现场缴费方式,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步骤如下:登陆http://pay.its.csu.edu.cn/pay.html,输入支付码(支付码查询见网上公布的分数线中附件二),完成支付过程。
(三)选择导师
考生可以在4月30日前重新选择指导教师并将重新选择导师的书面材料提交秘书刘萍老师处进行登记。
(四)面试
所有考生在进入面试现场时,持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经设位于门口的身份核查工作人员核查身份后,方可进行面试。
四、面试分组及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5月5日下午2:00开始
专业面试第一组(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方向的考生)
组长:陈云良
成员:江必新、颜运秋、刘继虎、陈云良、敖双红
秘书:王红霞
地点:法学楼210室;
专业面试第二组(报考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学、法学理论方向的考生)
组长:何炼红
成员:蒋建湘、谢晖、胡平仁、许中缘、何炼红、刘益灯
秘书:金大宝
地点:法学楼207室;
外语面试第三组(所有方向的考生)
组长:邵华
成员:邓婷婷、王历、邵华
秘书:李婷
地点:法学楼308室。
五、复试要求
所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即以考试作弊处理。
六、录取原则
1.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原则,择优指按照考生复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全脱产研究生,鼓励在职人员攻博期间全脱产学习,非脱产在职研究生的录取比例不得高于20%,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非脱产在职研究生,同时要求录取的非脱产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
2.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主要根据初试总成绩、复试情况及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为体现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部分记分规则为: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加权总成绩=40%×初试总成绩+ 6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者;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
(4)未参加复试的考生;
(5)综合测试成绩不及格者;
(6)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及格者;
(7)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者;
(8)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9)经查实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
七、其他
1.2015年拟录取考生在5月7日17点前来208室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调档函和政审表。全脱产考生的人事档案在6月10日前调研招办审阅,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10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不到学校,将取消奖助学金。
2.非脱产在职研究生必须保证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定向在职研究生必须在5月20日前递交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拟录取名单于5月8日起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10天。对拟录取名单的异议,或者对复试过程中教师、考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均应以书面实名异议书、举报信的方式当面或者以邮寄方式提交给复试领导小组并提供联系电话,除需要长时间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外,复试领导小组在受到异议书、举报信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受理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31-88660220。
4、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2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重复录取,将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本次博士生学籍并根据相关条例处罚。
本复试方案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中南大学法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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