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文件精神,为选拔真正优秀、适合创新研究的博士研究生,我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2015年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泽民
副组长:肖来荣、白寅
成员:刘泽民、欧阳友权、阎真、杨雨、禹建湘、欧小芳(秘书)
二、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1、美学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刘泽民
成员:阎真、杨雨、毛宣国、王攸欣
2、文化产业学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欧阳友权
组员:禹建湘、刘灿姣、钟虎妹、王晓生
3、外语复试小组:
组长:李星辉
成员:杨雨、陈敏利、龙丹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2015年5月6日8:30——11:30复试学生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中南大学南校区文学院一教学楼236#
2、2015年5月6日下午2:30——5:30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交叉进行。
3、外语面试地点:中南大学文学院415#
4、美学专业综合面试地点:中南大学文学院230#
5、文化产业学专业综合面试地点:中南大学文学院227#
四、复试内容和复试形式及规则
复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1、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2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也是测试范围。
3、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总成绩、复试情况及加权总成绩,分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
2、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一名非脱产在职研究生,同时要求录取的非脱产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
3、为体现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部分记分规则为: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
4、加权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 0.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5、两项测试成绩如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录取。
6、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各专业应马上填写“复试结果通知单”并盖章生效后下发考生。
7、拟录取考生不能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8 、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将“复试结果通知单”送达考生,并对需调档(享受奖助学金的考生,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考生寄发“调档函”。
9、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思政专业辅导员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考生及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2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9月下旬到研招办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10、对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5月15日前根据函调材料及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11、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已上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未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直接攻博考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并确信能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或学士),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凡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时的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同时须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和直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已经通过答辩或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考生4月30日前登陆http://yjszsgl.csu.edu.cn/zsgl/bswb,支付复试费。
6、所有审核材料均需留复印件一份在学院存档。
七、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国家规定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生。特别优秀的直博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全脱产在校学习者)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可申请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在职不脱产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能申请奖、助学金。一等奖学金为同时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为仅享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我校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年,约有70%的新生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有部分新生只获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5、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000元/生.年)。全脱产研究生是指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全日制在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在职不脱产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能申请奖、助学金。
6、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复试录取时已评获奖、助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八、强调事项
1、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2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重复录取,将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本次博士生学籍并根据相关条例处罚。
2、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不到学校,将取消奖助学金。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思政专业辅导员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考生及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2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
4、投诉受理联系人:白 寅 联系电话:0731—88836746
欧小芳 联系电话:0731—88877302
中南大学文学院
201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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