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材料学院学科特色和具体情况,制定材料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供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遵照执行。
一、组织形式及职责
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成立由导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博导不少于2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考生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等。
二、复试分数要求
我院复试分数线为学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基本分数线。
三、业务课二和复试考核办法
(1)业务课二考核办法
撰写研究计划报告。研究计划报告的题目由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题目完成一篇三千至五千字的研究计划报告,由考核专家组阅卷打分。考生须自备电脑。
业务课二总分100分。
(2)复试考核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复试采取面试方式,包括外语口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
外语口语考核(占10%):包括个人自我介绍和专家问答。
专业知识考核(占90%):由考生以PPT形式做学术报告,考生陈述10-15分钟,专家提问5-1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能、学术专长、学术训练经历、论文发表情况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方面。
面试总分100分,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录取
1.业务课二成绩及复试总成绩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复试总成绩。
3.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须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排序超过导师招生名额的考生不进入总成绩排序,不予录取。
4.学院根据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不少于10天。
5.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15年9月入学。
五、监督机制
1.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在复试现场,对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严格逐一核对,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如果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反应相关情况。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1)业务课二考核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24日9:00材料馆后三楼会议室323室
(2)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25日13:30材料馆报告厅333室和材料馆后三楼会议室323室
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11-84707320
电子邮箱:dlhqhl@dlut.edu.cn
邮寄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材料学院205室院办
联系人:杜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附件:1.学院复试考生名单
2.学院招生计划
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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