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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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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89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8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的可超过46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 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不低于2500/生.年,理工科不低于4000/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20005000/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年;

  

   4、助管岗位:600/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 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12000/生.年,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8000—12000/生.年,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题

  

   http//yjsbwzueducn/zsw/Art/Art_1/Art_1_122aspx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温州大学研招办电话 / 传真:057786680868 ,  057786598062

  

  邮箱:yjs@wzuedu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邮编: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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