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基础
第一章 出版与出版工作
出版: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
构成出版活动的3个基本要素:编辑、复制和发行。
编辑——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活动
复制——以各种方式根据作品内容制成一份或多份与其内容信息相同的物件的工作。
发行——出版单位通过商品交换将出版物传送给消费者的活动。
出版活动的形成和开展的4个基本条件:精神文化资源条件、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条件、
流通传播条件、市场条件。
出版活动的一般过程:精神产品生产阶段、物质产品生产阶段、产品流通阶段
精神产品生产(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组稿、审稿、编辑加工整理、整体设计、审定发稿)
物质产品生产(原稿?正确无误的“母版”样本?可批量复制出版物的“母版”样本?
出版物半成品?经组合包装得到最终产品)
产品流通(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
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根本、核心的我国文化工作指导思想
我国出版工作的方针原则:1.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2.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3.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4.坚持质量第一
5.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
我国出版工作的主要任务:1.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阐释科学发展观
2.传播和积累科学文化知识
3.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4.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5.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文化追求是出版工作者的职业追求和价值取向,这是由出版工作的文化性质所决定的。
出版工作者文化追求的体现:1.认真做好文化选择
2.大力推进文化创造
3.积极开展文化传播
4.充分重视文化积累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出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1.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2.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3.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出版质量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6.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7.艰苦奋斗,勤俭创业
8.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利益
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1.促进社会公德和精神文明建设
2.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出版队伍
3.维护和提高出版业的社会声誉
4.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发展
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和方法:1.加强自我修养 2.加强教育
3.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 4.加强制度化、法规化建设
编辑:以生产出版物的精神文化内容为目的,策划、组织、审读、选择和加工作品的一种专业性的精神生产活动。它是出版物复制和发行的前提。“编辑”也常用于指专门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员。
编辑工作的特点: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创造性、选择性、加工性、中介性
编辑工作是整个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
1.贯彻出版方针的关键
2.制订和实现出版计划的核心
3.提高出版物质量的主要保证
4.提高出版效益的基础
编辑过程的基本环节:1.信息采集 2.选题策划 3.组稿 4.审稿 5.签订出版合同
6.编辑加工整理 7.整体设计 8.审定发稿 9.校样处理
10.样品检查 11.出版物宣传 12.反馈信息收集 (P34流程图)
编辑过程的各个环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前一环节是后一环节的基础和前提,而后一环节又对前一环节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同时检验前一环节的效果。
1.信息采集与选题策划
信息采集要以选题策划为中心,选题策划要以信息采集为基础
2.选题策划与组稿
选题是组稿的依据,组稿是选题的落实、完善和具体化
3.组稿与审稿的关系
做好组稿可提高审稿效率,审稿可判断稿件质量的高低
4.审稿与加工整理的关系
审稿是加工整理的前提,加工整理是审稿的继续
5.选题策划、审稿与审定发稿及其后各环节的关系
选题策划、审稿的最终目的是向广大消费者提供质量优秀的出版物,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精神文化需求,而审定发稿、校样处理、样品检查等环节就是将这一目的具体落实的物化过程。
编辑人员的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 2.思想素质 3.文化素质
4.职业素质(职业追求、职业敏感、职业作风)
编辑与作者的关系: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编辑人员和作者具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即为读者提供质量优秀的出版物;其劳动具有共同的特征,即创造性地生产精神文化产品。
1.编辑离不开作者
作者和作者提供的作品,是编辑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2.作者离不开编辑
作者个人劳动的产品只有经过编辑的劳动,才能变成社会产品;没有编辑的劳动投入,作者的劳动产品就只是个人的精神成果,无法通过社会传播实现其社会价值。
3.共同目标是为读者服务
作者撰写稿件,是为了读者的需要;编辑向作者组织稿件并把稿件制作成出版物传播,也是为了读者的需要。
编辑与读者的关系:互相影响、互相合作、互相促进的关系。读者是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者,编辑人员是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者。
1.读者是编辑的服务对象
读者是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者,是作者和编辑的劳动价值的实现者。
2.编辑要真诚地为读者服务
编辑要坚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损害读者的利益。
3.读者是编辑工作的检验者和促进者
读者的反映不仅能检验出版物的质量高低,而且能有效地促进编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编辑负有引导读者的责任
了解读者、适应读者,热忱为读者服务;引导读者、提高读者,做读者的良师益友。
编辑是沟通作者与读者关系的桥梁:1.编辑向读者及时传达读者的需求信息
2.编辑向读者及时发布作者的供应信息
第二章 出版物
出版物就是已出版的作品。作品只有在出版之后,才能成为出版物。
出版物特有的属性,包括精神产品属性和物质产品属性。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同意关系,正是两者的统一,才使出版物成为出版活动的产品。出版物是精神产品内核和物质产品形态的统一,出版物的精神产品属性与物质产品属性相互依存、不可或缺。其中,精神产品属性是出版物的本质属性。
出版物分为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等六大类。
图书:主要以印刷方式复制的,以纸介质为载体的,可重印的非连续出版物。
出版方式——非连续出版,内容——讲究系统性和稳定性
报纸:有固定名称,用期或年月日顺序编号,以印刷方式复制的散页连续出版物。
出版方式——连续出版,内容——特别注重时效性
期刊: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年月顺序编号,以印刷方式复制,以纸介质为载体,装订成册的连续出版物。
外在区别——装订成册,内在区别——时效性比报纸弱,稳定性和系统性比报纸强
音像制品:以电、光、磁介质为载体,用数字或模拟信号,将图、文、声、像记录下来经编辑加工后,通过视听设备播放使用的出版物。(一般分为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
表达内容手段,物质载体,复制方式,使用时需要一定的播放设备,形态和结构部件
电子出版物: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电、光、磁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的出版物。
记录信息全部采用数字代码方式以及载有的信息内容不同
互联网出版物: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作品。
出版方式——复制和发行阶段没有明显的界限
书刊外表的主要部位:P56,面封、底封、书脊、裁口、书顶、书根
书页:有一定幅面尺寸、通常印有图文的单张纸页。
按照组合方式,书页可分为集合型书页(书帖)和单页型书页。
“页”专门用于指书页的张数,“面”指一张纸的正反两面,“1页”=“2面”
书刊的基本组成成分:(宏观)书心和外部装帧物,过渡性部件
开本:用全张印刷纸开切的若干等份,表示书刊幅面的大小。
开本的尺寸大小由全张纸的规格和开切的份数决定。
1.全张纸规格,最常见787毫米×1092毫米
全张纸国际标准规格,A系列:890*1240,900*1280,B系列:1000*1400
2.开数,一张全纸开切的份数,其绝对值越大,开本幅面越小
长32开,正32开(130*184),特长32开,大32开,特大32开
开本的表示方式:1.简略表达式,只讲开数不讲其他,“16开”、“32开”
2.详尽表达式,讲清开数、全张纸规格“开本787毫米×960毫米 1/32”
3.国际标准开本的表达方式,简单以代号表示相应开本,“A4”、“B6”
按照开切法分,
正规开本:开数变化呈几何级数,为2的n 次方;开数规整,成品书刊的尺寸有一定规则;
纸张利用率为100%。开数的跳跃大,选择范围相对较狭窄。
特殊开本:分直线开切开本和纵横混合开切开本。
直线:可选择开数范围广;在全张纸规格相同时,相同开数的开本虽然幅面面积相同,但是长、宽比例却可以不同;纸张利用率也为100%。
畸形:可开出几何级开切法和直线开切法难以直接开出的所有开数;纸张有不同程度浪费;印刷和装订都不够方便。
按照开数分,大型开本(2-12开),中型开本(16开-32开),小型开本(36开-256开)
装订样式:用不同装帧材料和装订工艺制作的书刊所呈现的外观形态。
平装:(简装)用软质纸制作的封面把由若干书帖组成、事先已经订合成册的书心包住并形成固定联结,使之构成一个整体。(普通平装,勒口平装—软精装、半精装)
精装:封面的质地较硬并且略大于书心,保护书心的作用明显超过平装样式所采用的软质纸封面。(订书方式:锁线订、无线胶背订、锁线胶背订、塑料线烫订、平订)
骑马订装:订书方式采用骑马订,装订周期短、成本较低,书页超过50页一般不适用。
线装:将均依中缝对折的若干书页和面封、底封叠合后,在右侧适当宽度处用线穿订。多用于古籍类图书。
散页装:书页并不订合成册、而是以一张张单页状态在专用的外包装袋或外包装盒内。多用于教育类、艺术类图书。
图书的结构部件:
(一)必备部件
1.封面——面封,印书名(有副书名的一般应印上)、作者名(及译者名)和出版者名,多卷书要印卷次。
底封,印上书好及其条码和定价。
书脊,(若宽度大于等于5毫米)印上主书名和出版者名,空间允许印上作者名,多卷书的书脊印该书的总名称、分卷号和出版者名,但不列分卷名称。
封二和封三,一般保持空白,也可根据整体设计需要设置一些文字或装饰图案。
2.主书名页——一般采用比封面薄而比正文书页厚的纸张单独印制,属单页型书页
扉页,提供有关图书的书名、作者和出版者的信息。
版本记录页,载明图书的版权说明、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
CIP数据(Cataloguing in Pubilcation),4个段落,标题、著录、检索、其他注记
3.目录页——与正文一起印刷,是其中第一个书帖的部分。从单码页面起排,一般位于主书名页之后、正文之前。目录中各级标题应条理分明、眉目清楚、便于检索。
4.正文书页——图书内容的作品(正文),及与作品相关但又相对独立的辅文
(二)可选部件
1.腰封——用纸牢度较强,高度一般相当于图书高度的1/3,宽度必须包括封面及有勒口,印上与该图书相关的宣传、推介性图文
2.护封——用纸牢度较强,高度与书高度相等,宽度与腰封要求相同,除装饰图案、宣传文字外,还必须印制各种标示图书属性的文字(与封面要求相同)
3.书函——四合套和六合套,多用于多卷本的图书
4.书套——一侧开口的硬质纸盒,规格略大于需要放置的图书
5.衬页——一般垫在封二与书名页之间,封三与书心末页之间也可加
6.环衬——设置在封面和书心之间的过渡性单页型双连书页
7.附书名页——位于主书名页之前,通常在与扉页相对的双数页码面印刷相应文字
8.插页——采用比正文稍厚纸印刷,既有集合型又有单页型
9.辑封与篇章页——采用与正文相同的纸张并与其一起印刷,相应文字印在单码面上,双码面空白,且页码使用暗码
期刊的结构部件:
(一)必备部件
1.封面——面封,载明刊名,本期刊物的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期刊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及其条码也要印在面封的右上角
底封,下方必须印上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定价
书脊,印上刊名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为宜
2.目次页——包括本期刊物的全部内容,学术期刊的目次表必须标明各篇文章的作者姓名,
期刊的版本记录也常刊载于目次页
(二)可选部件
插页(多用于刊载广告),腰封(与图书相同)
任何图书或期刊的内容基本上由正文、辅文和页码三部分构成。
正文:作为书刊主体部分的文字、图片、照片、表格等。
辅文:正文的辅助文字。其主要作用是,保证书刊的完整性,强化书刊的功能,指导购买与阅读,利于读者检索查考等。(识别性、介绍性、说明性、参考性、检索性等五大类)
页码:标明版面顺序的序号。在一个视面范围内的两个页面,其页码必须是左双右单。
明码:在版面上明确标出的页码。
暗码:不在版面上印出的页码。采用暗码形式的版面虽无明确标出页码,但应分配页码。
版面类型:1.按形成方式分,普通版面,和合面
2.按文字排列方向分,横排版面,竖排版面,混合排版面
3.按版心分割状况分,通栏版面,多栏版面,复合分栏版面
版心:版面上容纳文字图表的部位。版心的组成成分包括文字,图表,空间和线条等。
印刷字的基本字体:汉字的宋体、黑体、楷体、仿宋体,字母的正体、等线体、斜体
字级:印刷字的大小级别,“点”单位长度0.35毫米,“级”单位长度0.25毫米(P98)
版面字数计算:一般以正文主体文字的每行字数和每面行数作为计算各个版心版面字数的基准单位,并且忽略除了行距和字空之外的其他各种间空。将一个版心的版面字数乘以本书刊的总面数,就可得出该书刊的版面总字数。(将计算机统计的字数折合成版面字数时,一般需要增加15%-20%)
版面的间空:包括字空、行空、段空、栏空、图表边缘空。
书刊版面上常用的线条是整体上呈直线状的线条(栏线、注线、篇章线、下划线……),主要有水线(实线——正线、反线、浪线;虚线)和花线。
书刊版面的周空包括天头、地脚、订口、翻口。
天头:处于版心上方的白边,一般高25毫米左右,通常左侧页面天头排印书眉文字,级别应该比右侧页面的高一级(辞书书眉无级别高低之分)。
地脚:处于版心下方的白边,高略小于天头,呈1:1.4的比例,下书眉也可印字。
订口:位于版心内侧的白边,宽度一般为18-25毫米,宜大不宜小。
翻口:位于版心外侧的白边,宽度一般为18-25毫米,可适当缩小让版心位置显得比较匀称为宜。也可印一些文字(“中缝”),竖排版面的书眉。
第三章 出版与出版工作
我国出版业主要由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出版专业教育单位、出版专业科研单位等构成,而代表国家对出版业进行管理的是各级出版行政部门。
出版单位(出版社、期刊社、非独立的期刊编辑部)
发行单位(总发行单位、批发单位、零售单位)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类别:编辑人员、技术编辑人员、校对人员。
1.编辑人员:助理编辑(初),编辑(中),副编审、编审(高)
2.技术编辑人员:技术编辑员、助理技术编辑(初),技术编辑(中)
3.校对人员:三级校对、二级校对(初),一级校对(中)
初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职责:
助理编辑:1.协助编辑进行工作。
2.在编辑指导下,搜集整理有关学科的情报、信息,以及联系作者和读者、练习组稿工作。
3.在编辑指导下、初审和加工稿件,协助发稿。
4.检查样书(或样带、样盘等),练习撰写书讯、书评等出版物宣传材料。
5.分担编辑室内其他工作。
技术编辑员:在技术编辑指导下,承担一般稿件的技术设计、印刷设计,或插图、制图工作。
助理技术编辑:在技术编辑指导下,承担一般或复杂稿件的技术设计、印刷设计,或插图、制图工作。
三级校对:在一级校对的指导下,承担一般稿件的初校、二校工作。
二级校对:在一级校对的指导下,承担一般或复杂稿件的初校、二校工作。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意识包括:1.职业荣誉感 2.职业责任感 3.职业理念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P119)
从2002年起,我国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各类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简称“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规定级别的职业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出版行政管理由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我国对出版业的行政管理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对各级出版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在国务院领导下,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新闻出版局,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版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以下的市、县人民政府也有专门设立新闻出版局(科)的。
出版行政管理依据的法律,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次是各种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等。
《出版管理条理》是有关出版工作的最重要的基本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颁布。
我国对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和发行单位等出版物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即:这些单位的设立需经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这些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生产、发行业务的行为,国家要予以处罚。(P122)
国家支持、鼓励出版下列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出版管理条例》)
1.对阐述、传播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重大作用的。
2.对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重要意义的。
3.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
4.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价值的。
这些规定从内容上明确了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的范围,体现了出版行政管理的导向。
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1.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出版载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实施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内容质量标准: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编校质量标准: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包括文字、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格式)
3.设计质量标准:封面、扉页、插图等设计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4.印制质量标准:符合我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2—1999)
图书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图书的正文、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插图及说明文字等。
图书质量管理的分级实施: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省级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图书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观机关应该履行其主办、主管职能,尽其责任,协助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管理,对不合格图书提出处理意见。图书出版单位应当设立图书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图书质量合格。
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检查,须将审读记录和检查结果书面通知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复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出版行政部门请求裁定。
书号:主要用于图书、音像制品、非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
《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2)规定,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作为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6)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标准书号的编号位数从10位改成13位。
ISBN 978-7-5064-2595-7
EAN•UCC前缀-组区号-出版者号-出版序号-校验码
EAN•UCC前缀(3位数),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的产品标识编码,中国978和979
组区号,由国际ISBN中心分配,中国为7
出版者号(2-7位数),由中国ISBN中心分配,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者号均为6位数
出版序号(6-1位数),由出版者按出版物的出版次序管理和编制(+出版者号=8位数)
校验码(1位数),检查正确性,采用模数10的加权算法对前12位数字计算后得出
刊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主要用于报纸、期刊和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根据《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规定,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是主体。
1.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
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分2段,每段4位,以“-”隔开,其中前7位为单纯的数字序号,不反映连续出版物的语种、国别或出版者,最后1位为计算机校验码。
格式:ISSN XXXX-XXXX
2.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Serial Numbering)
简称“CN”号,“CN”为前缀,由6位数字以及分类号组成,前6位数字以“/”与分类号隔开。前段2位数字为地区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划分代码》(GB/T2260—1999)中的数字码前2位给出;后段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期刊为1000-5999,电子出版物为9000-9999)。分类号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但工业技术类和文化教育类按二级类目给出),故用2个字母或者1个字母加1个数字表示。
格式:CN XX-XXXX/YY
版号:用于音像制品的标准化识别代码。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GB/T13396—1992)规定,由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和类别代码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用“/”分隔。
格式:ISRC CN-C18-90-0009-0/V•J4
1.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
由以“ISRC”为前缀的12个字符组成,依次表示国家码、出版者码、录制年码、记录码、记录项码。出版者码由3个字符组成。录制码由音像制品录制出版年份的最后2位数字组成。记录码A型3000个(0000-2999),B型700个(300-999)。记录项码(1或2位数)与相应的记录码一起须有5位数字。
2.类别代码
说明一个音像制品整体记录的载体类型和学科分类,由载体代码和分类代码组成,用“•”分隔。载体代码由1个大写字母表示,录音制品为“A”,录像制品为“V”。分类代码由1-2个字符组成,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分类号给出。
书号、刊号、版号的使用规范管理:
1.书号、刊号、版号不能互相替代
2.禁止“一号多用”
同一种图书的不同装帧形式、同一种图书的不同版本、相同内容的不同开本图书、相同内容的不同文字类别的图书,都应单独使用书号。一个刊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每种期刊每年可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两期增刊(申请核发“一次性增刊许可证”)。
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凡是以管理费、书号费、刊号费、版号费或者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给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和办理有关手续,放弃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查处。(《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1997年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
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处罚:由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已经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分工:依法设立的出版单位必须按照出版行政部门在批准其设立时核准的专业方向安排选题,生产相应专业方面的出版物。
重大选题: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而知出版。
需备案的选题范围:(1997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1.有关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2.有关党和国家曾任和现任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关其生活和工作情况的选题。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选题。
4.集中介绍政府机构设置和党政领导干部情况的选题。
5.涉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选题。
6.涉及我国国防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的战役、战斗、工作、生活和重要人物的选题。
7.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
8.涉及中共党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选题。
9.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10.涉及前苏联、东欧以及其他兄弟党和国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的选题。
11.涉及中国国界的各类地图选题。
1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图书的选题。
13.大型古籍白话今译的选题(指500万字以及500万字以上的项目)。
14.引进版动画读物的选题。
15.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等为内容的各类“名录”的选题。
需备案的重大选题范围,新闻出版总署将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一律先停止出版发行。同时,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该出版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待查实问题后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成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特殊选题专项报批:某些选题除列入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外,还须向出版行政部门单独报批,获准后才能出版。一般向所在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人体美术、法规汇编等类型的图书,引进版图书,难以把握的选题或稿件内容)
第四章 出版与出版工作
著作权:版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确定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并提供保护,调整因创作、传播、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是:1.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
2.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3.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著作权客体的特征:1.具有独创性 2.内容的合法性 3.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几种客体:
1.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需要广泛使用和传播)
2.时事新闻(反映或记录客观事实,属于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思想或事实范畴)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具有唯一性或已进入公有领域)
作者(原始著作权主体):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 2.视为作者的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者身份的确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继受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继承者或受遗赠者 2.著作权转让中的受让人
人身权:作者通过创作作品而获得的与其人身不可分割、不直接涉及财产的权利。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可以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12项。
与出版活动关系密切的几项: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著作权保护期分:1.无限期保护(适用于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适用于自然人的发表权和财产权)
3.首次发表后50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以及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
出版单位应尊重著作权人的权利:1.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
尊重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依法尊重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
a.明确作品使用方式和所涉及权利种类
b.使用作品及时支付报酬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暂时、有偿地允许他人使用一项或多项财产权。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内容: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否专有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方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形式有多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形式相应地也可以有多种。
国家规定的报酬支付方式和标准,可作当事人双方协商时的参照体系。
出版单位单位使用作品的付酬:
(一)出版图书的付酬方式
1.版税方式
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
版税 = 图书定价(图书批发价)×发行数(印数、实际销售数)×版税率
如首次发行数不足千册,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支付的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国家版权局规定的版税率标准(参照):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
出版6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
基本稿酬:将图书中应付酬部分的字数折合成千字数,再乘上每千字若干元的付酬标准
实有正文总字数中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原创30-100元,改编10-50元,汇编3-10元,翻译20-80元,注释(原创)
印数稿酬:以千册为单位,每千册按基本稿稠的1%计算
义务教育教材累计印数超过10万册的部分,每千册按基本稿酬的0.2%计算
行政手段产品累计印数超过10万册的部分,每千册按基本稿酬的0.3%计算
印数不足千册的部分,按千册计算
对印数稿酬的计付方式应在出版合同中明确写明
3.一次性付酬方式(可参照基本稿酬)
(二)报刊刊载作品的付酬方式
只采用一次性付酬方式,每千字不低于20元的标准支付。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使用该作品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报酬。
(三)制作出版音像制品的付酬方式
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70%,向原作品著作权人支付30%。
(四)制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付酬方式
参照有关作品的付酬标准
(五)已出版作品再许可他人在境外出版的付酬方式
出版单位将所得全部报酬的60%支付著作权人
著作权限制: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的具体行使所作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合理使用: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方式: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已发表作品
2.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而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
3.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已发表作品
4.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发表作品
5.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6.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7.将中国作者已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8.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主要8种,《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12种)
法定许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方式: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作品
2.报刊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主要3种,《著作权法》规定了5种)
著作权侵权人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著作权侵权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须承担行政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1.有法定例外的行为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第二,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第四,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
第五,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第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2.无法定例外的行为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人可能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
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明知是上列各种侵犯复制品之一还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人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五章 出版物的文字规范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系统。汉字是世界上起源最早的文字之一。历史上出现过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7种主要字体,总体上说,汉字形体朝着简单易写的方向发展演变。
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形声占汉字的90%以上)
汉字的特点:1.汉字是形、音、义的结合体。
2.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用不同笔画构成的大量表意符号来表示汉语的词或词素。汉字与汉语的语音不发生直接的联系,同一个汉字,不同方言区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读音。
3.一般来说,一个汉字代表一个音节,只有少数汉字例外,如儿化中的“儿”就不代表一个完整的音节。
4.用汉字记录汉语不必像大多数拼音文字那样实行分词连写法,词与词之间没有明显的空隙。
笔画、偏旁、部首的关系:笔画是构成汉字的各种点和线。偏旁又叫部件,是构成汉字的预制构件,是高一级的构字单位。部首是具有字形归类作用的偏旁,是字中各部的首字。
笔画是构成汉字的最小单位。偏旁由笔画构成。部首也是偏旁,但偏旁不一定是部首,偏旁的数目远比部首多。
汉字简化的方式:1.简化笔画
简化偏旁、保留局部、同音代替、草书楷化、
换用简单符号、另造新字或采用古体
2.精简字数
汉字标准化:定量(数量)、定形(标准字形)、定音(标准读音)、定序(排列顺序)
区分标准字和异体字参考的规范性文件:《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现在汉语通用字表》
根据1992年7月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字和不规范字:
规范字:主要是指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示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1988年3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在汉语通用字表》中收录的汉字。
不规范字:指在《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1986年国家宣布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1955年淘汰的异体字(其中1986年收入《简化字总表》中的11个类推简化字和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15个字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1977年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社会上出现的自造简化字及1965年淘汰的旧字形。
掌握简化字,学习《简化字总表》要注意:1.防止机械类推 2.分清简化字的一般用法和特殊用法 3.分辨简化字的细微差别 4.不随意生造简化字
“象、像、相”的使用:
象:形状,样子。
像:1.比照人物做成的图形 2.相似 3.好像,似乎 4.例如,比如
相:样子,容貌。
掌握繁简字的对应关系:
1.繁体字与简化字有不少是一对一的关系,但还有好多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对应关系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地还原为某一个繁体字形。
2.有的是同一个简化字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繁体字。这些简化字对应的繁体字,不但字形不同,而且字义有别。
3.有些现代简化字,历史上早已存在而且一直在使用,汉字简化时,由于同音而被用来取代笔画较多的字。它们之间只是声音相同,意义差别却很大。
旧字形调整为新字形方式:省简笔画,连接笔画,延伸笔画,调整部位,改变个别笔画写法
常见错别字类型:
1.常见的错字类型
增减笔画而错,错用偏旁、部件,受前后字影响而错,改变部件的方向、位置而错
2.常见的别字类型
形似致别,音同、音近致别,音同、音近、义近致别
异形词:汉语书面中音同、义同、用法相同而写法不同的词。
异体字:古代汉语中,同音同义,只是形体有所不同的字。
《汉语拼音方案》由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隔音符号5部分构成。
其用途主要是:1.给汉字注音。 2.拼写普通话。 3.可用于中文信息处理和技术领域。
4.可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的共同基础。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的规则:P214
几种常见的关于专有词汇汉语拼音拼写的规范性文件:《汉语拼音方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表》、《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普通话异读词的语音分歧:声母不同,韵母不同,声调不同,声、韵、调不止一项不同
儿化注音: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儿化音节,只需在原来的音节之后加上“r”即可。
标点符号的作用:1.表示停顿 2.表示语气 3.表示词语的性质和作用
标点符号的种类:1.点号(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
2.标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
第六章 汉语语法知识
语法是语言的结构规则,包括词的构成和变化,短语和句子的组织。
词是里句子中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
短语(词组)是词和词搭配合成的语言单位。
句子是由词和短语构成,能够独立地表达相对完整的意思并有一定语调的语言单位。
同义词是指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一组词。其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意义的轻重不同
2.词义概括的范围大小不同
3.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不同
4.词义的侧重点不同
5.搭配对象不同
6.感情色彩不同
7.语体色彩不同
主谓句是由主谓短语带上语调构成的单句。根据谓语的性质,可分为4类:动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名词谓语句、主谓谓语句。
非主谓句是由单个的词或主谓短语以外的短语加上一定的语调构成的句子。根据构成材料的功能类别:可分4类:名词性非主谓句、动词性非主谓句、形容词性非主谓句、叹词非主谓句。
单句的几种特殊形式:1.双宾句 2.兼语句 3.连谓句 4.“把”字句 5.“被”字句
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词汇意义是概念意义,语法意义是关系意义。
词汇意义(词义)包括理性义(同概念有关的意义)和色彩义(感情、语体、形象)。
实词可细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和副词7类;虚词可细分为介词、连词、助词、叹词4类。
现代汉语的句子成分有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以及同位语、独立语等。
根据组成短语的词和词之间不同的结构关系,可以把短语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主谓短语 2.述宾短语 3.述补短语 4.联合短语 5.偏正短语 6.复指短语
7.连谓短语 8.兼语短语 9.介宾短语 10.助词短语 11.固定短语
根据意义上的不同联系,复句可分为联合复句和偏正复句两大类:
1.联合复句(无主从之分):并列关系、顺承关系、解说关系、选择关系、递进关系
2.偏正复句(有主有从):转折关系、条件关系、假设关系、因果关系、目的关系
第七章 汉语修辞知识
修辞就是在具体语境下炼词、炼句以及选用恰当的辞格,以求收到最理想的效果。
炼词指锤炼词语,就是结合一定的语言环境,选择恰当的词语来表达思想感情,取得好的修辞效果。炼词一般可从词语的意义、声音及其灵活运用三个方面入手。
意义的锤炼:1.符合客观实际 2.词义确切明白 3.准确妥帖
4.搭配得当,前后呼应 5.色彩鲜明
声音的锤炼:1.音节匀称 2.声调平仄相谐 3.韵脚和谐 4.叠音自然
词语的活用:1.词性的活用(名词?动词,名词?形容词,形容词?动词)
2.词语的变用(词义变异,大词小用,褒词贬用)
3.成语的活用
炼词中常见的问题:褒贬不当,语境不合,轻重不分,范围不清,事理不合,韵律不调
炼句是对句子的调整、锤炼的过程。
同义句式是指一组基本意思相同而修辞效果有差别的句式。
常见的几种句式:1.长句和短句
长句表意严密周详,抒情深沉细腻,节奏比较舒缓。短句简洁明快、活泼有力,比较适于干脆利落的叙事,生动地表现人物情态,抒发强烈激越的感情。
2.主动句和被动句
强调施动者,适合用主动句;强调受动者,适合用被动句。
3.肯定句和否定句
肯定句语气比较果断、坚决,否定句的语气比较委婉、缓和。双重否定多数比一般的肯定句语气更强,但有的双重否定句也可以用来弱化语气。
4.口语句式和书面语句式
口语句式少用关联词语,多用短句,结构简单,显现出自由灵活、生动活泼、简洁明快的修辞效果。书面语句式多用关联词语和长句,结构比较复杂,显得严谨周密、逻辑性强。
5.常式句和变式句
两者基本意思并无变化,只是语气、侧重点等有所变化。
6.白话句式和文言句式
白话句式自然浅近、通俗易懂,运用十分普遍;文言句式庄重典雅、简洁凝练,多用于庄严隆重的场合或书面语中。
炼句中常见的问题:1.句式选择不当:a.句式与语境不协调,
b.长句和短句选用不当,
c.主动句和被动句选用不当,
d.常式句与变式句选用不当,
e.文言句式与白话句式选用不当
2.句意表达不连贯
3.句序不当
修辞方式是人们利用语音、词汇以及句式变化等因素,创造出有利于增强表达效果的特定格式,又称“修辞格”,简称“辞格”。
常见的辞格:
1.比喻(明喻、暗喻、借喻)
把某一事物比作另一事物,使该事物得到生动、形象的表现
2.比拟(拟人、拟物)
把物当作人来写或将人当作物来写,使明确、到位地表现事物形象
3.夸张(扩大、缩小、超前)
为了表达的需要,故意对事物作夸大或缩小的描绘
4.借代
不直接说出某事物,而借用另一种与之有关的事物来代替
5.对偶(正对、反对、串对)
把字数相等、结构相同的两个语句对称地排列在一起,表达一个相对、相似、相关或相承的意思。增强语言的形式美、音韵美和感染力。
6.排比(句子、句子成分)
把三个或三个以上结构相同或相似、意义相关、语气一致的句子或句子成分排列在一起。增强语言的表现力。
7.对比
把两种对立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并举出来,互相比较。形象地表现事物的矛盾和对立,结识事物的本质;鲜明地传达作者的爱憎褒贬,增强语言的鲜明性和感染力。
8.反复(连续、间隔)
为了突出某种意思,强调某种感情,有意重复使用相同的词语或句子。
9.层递
根据事物的逻辑关系,连用结构相似的语句,表达层层递升或递降的意思。逐步加深文意,强化感情,增强语言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10.顶真
用上一句结尾的词语做下一句的起头,使邻近的句子或段落上递下接,首尾蝉联。说理则步步深入,严谨周密;叙事则井然有序,顺畅连贯;抒情则环环紧扣,格调清新。
11.回环
通过前后语句的循环往复来表现不同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充分展示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还可于凝重中见明快,在整齐中见变化,使语言表达更加严密紧凑,富于美感。
12.设问
利用疑问句式提出问题,自问自答,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思考。提醒注意,启发思考,突出重点,渲染气氛,使文章层次分明,跌宕有致,引人入胜。
13.反问
用疑问句的形式来表达肯定的意思和坚定的语气。只问不答,答案就包含在问句之中。比直接从正面肯定更有气势,语气更重,更容易激发强烈的情感,引起读者的沉思。
14.反语
说反话,故意使用褒贬意思相反的词语来表达本意。辛辣讽刺、揭露批判、幽默诙谐。
15.双关
利用语音和语义的条件,有意使语句在特定的环境中带有明暗双重意义,言在此而意在彼。表意以暗为主,以明为辅,使语言幽默风趣、含蓄曲折、机智巧妙。
辞格的综合运用一般有连用、兼用、套用三种类型。
连用:辞格接连使用,彼此间互相衬托、互相照应,没有交叉现象
兼用:一句话里兼有多种辞格,不分主次,有机融合
套用:整体上是一种辞格,所属的细部又包含着其他辞格
辞格运用中常见的问题:比喻不当,比拟不切,借代不明,夸张过分,对偶欠工,排比失当
第八章 形式逻辑常识
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是词语的思想内容,词语是概念的表达形式。
概念的内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指概念所反映的一切事物。通俗地说,内涵说明“什么是”,外延说明“哪些是”。
概念的种类:1.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3.正概念和负概念
概念之间的关系:1.同一关系 2.属种关系 3.交叉关系 4.矛盾关系 5.反对关系
概念的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即增加对事物本质属性的规定来缩小概念。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即减少事物本质属性的规定来扩大概念。概念的划分是根据对象一定的属性,将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个种概念,即根据一定的属性将大概念区分为若干小概念。划分由三个要素组成:划分的母项、子项和根据。
运用概念时常犯的错误:1.概念误用 2.概念误换 3.误用集合 4.并列不当
5.概念限制不当 6.划分根据(混淆根据、多出子项和划分不全、子项相容)
判断是人们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思维形式。
判断具有特征:1.判断一定要有所肯定或否定。2.判断具有真假值。如果语句表达了对事物的肯定或否定,并且可以检验其真假,那么它就是判断;否则,就不是判断。
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复合判断包括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和负判断。
性质判断是断定某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断。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主项是所断定的对象。谓项是说明所断定的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联项是说明主项和谓项之间关系的概念,只有肯定联项(是)与否定联项(不是)两种。量项是表示主项数量的概念,分为全称量项(所有、一切),特称量项(有的、有些),单称量项(这个或那个)三种。
性质判断的类型: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
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
在一个性质判断中,如果它的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都作了断定,那么这个判断的主项(或谓项)就是周延的;反之,就是不周延的。在性质判断中,凡是全称判断(包括单称判断)的主项都是周延的,而特称判断的主项都不周延;凡是否定判断的谓项都周延,而肯定判断的谓项都不周延。
联言判断是复合判断的一种。复合判断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判断作为成分而构成的判断。用以组成复合判断的判断称为肢判断。联言判断是反映若干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一种复合判断。其常用的联结词有“并且”、“即是……又是……”、“不但……而且……”、“虽然……但是……”等。
选言判断是反映若干可能的事物情况至少有一个存在的判断。它分为相容的选言判断与不相容的选言判断。相容的选言判断的联结词有“或者”、“可能……也可能……”、“也许……也许……”等。不相容的选言判断的联结词有“要么……要么……”、“不是……就是……”、“或者……或者……二者不可兼得(二者只居其一)”等。
假言判断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条件的判断。它可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联结词有“如果……那么……”、“只要……就……”、“倘若……则……”、“假使……那么……”、“假如……就……”等。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联结词有“只有……才……”等。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无特定联结词。
运用判断时常犯的错误:1.主谓不合 2.量词不当 3.误用否定 4.自相矛盾
5.选言不当 6.假言不当
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任何推理都包含有前提和结论两个部分。作为推理根据的判断叫前提,由它得出的那个判断叫结论。由前提得出结论构成了两者之间的推导关系。
根据由前提得出结论的思维方向,推理可以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其形式结构的特点在于,它的前提蕴涵了结论。演绎推理要得到必然真的结论,需具备两个条件:1.前提真实,即推理中的已知判断必须是真实的。2.形式正确,即推理要有逻辑性。
三段论是一种演绎推理,它以两个包含着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为前提,以推出的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在结论中为主项的那个概念叫小项,在结论中为谓项的那个概念叫大项,只在两个前提中出现的共同项叫中项。
为了正确进行三段论推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每个三段论中有且仅有三个不同的概念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5.在两个前提中如果有一个是否定判断,结论就只能是否定判断
6.以两个特称判断作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7.在两个前提中如果有一个特称判断,结论就只能是特称判断
联言推理是前提或结论为联言判断的推理。其基本形式有分解式和组合式两种。
选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选言判断,并且根据选言判断中选言肢之间的关系而推出结论的推理。选言推理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相容的选言推理只有一种有效的推理形式,即否定肯定式。不相容的选言推理有肯定否定式和否定肯定式两种有效形式。
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为假言判断,并且根据假言判断前、后件之间的关系而推出结论的推理。假言推理可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两种有效形式。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否定前件式和肯定后件式两种有效形式。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肯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否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四种有效的推理形式。
归纳推理是从特殊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根据推理所涉及的前提是全体还是部分,归纳推理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事物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因为完全归纳推理在前提中考察的是某类的全部对象,所以其结论所断定的范围应不超过前提所断定的范围。要使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在运用完全归纳推理时就必须遵循两点:1.对于个别对象的断定都是确实的。2.被断定的个别对象之和是该类的全部对象。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只考察一类对象中的部分个体的情况,从而概括出该类对象整体性结论的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考察的范围,其结论是或然的。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都有某种属性,并且其中的一个(或一类)对象还有另外的某种属性,从而推出另一个(或另一类)对象也有某种属性的推理,其结论是或然的。
运用推理时常犯的错误:1.前提不真实 2.“四概念”错误 3.中项不周延
4.大项不当周延和小项不当周延 5.假言错误 6.轻率概括 7.机械类比
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真实性的思维过程。论证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要素构成的。
论证的种类:1.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根据论题和论据之间联系方法的不同)
2.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根据论证所运用推理形式的不同)
直接论证是从论据的真实性中直接推出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
间接论证是通过确定其他判断的虚假来确定论证的真实性的论证。
反证法是通过确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间接论证。
选言论证是首先论证与原论题有选言关系的其他可能性判断都虚假,进而确定原论题真实性的一种间接论证方法。
演绎论证是运用演绎推理的有效式来确定某个判断的真实性的论证。
归纳论证是运用归纳推理的形式来确定某个判断的真实性的论证。
运用论证时常犯的错误:1.论题不清 2.论题不同一 3.论据不真实
4.论据不足 5.循环论证 6.推不出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能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逻辑形式的共同规律。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同一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思想都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A是A)
矛盾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假。(A不是非A)
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个是真。(A或者非A)
运用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时常犯的错误:1.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 2.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3.自相矛盾 4.“两不可”
第九章 古汉语及古代文化知识
单音词:一个词只有一个音节且用一个汉字记录。
复音词:一个词有两个(或以上)音节且用两个(或以上)汉字记录。
(如古代汉语“师”、“劝”为单音词,现代汉语“军队”、“鼓励”为双音词)
本义:一个词通常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意义,其中有一个是这个词的本来的意义。
引申义:从本义直接或间接引申出来的意义。
在汉语词汇中,有一部分词从古至今一直存在,其意义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这些词称之为基本词汇。基本词汇以外的词汇称为一般词汇,从古至今发生了或大或小的变化。一般词汇大致有两种类型。第一类可称为“死词”,即古代汉语中一些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被淘汰(个别在成语中有保留)的词。第二类词是古今字形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但含义和用法完全不同或不完全相同。
名词活用:1.名词活用为动词 2.名词的使动用法 3.名词用为副词,做状语
使动用法是指古代汉语里一种特殊的动宾短语,它的动词表示的意义不是主语所具有的,而是主语使宾语所具有的。名词、动词、形容词都有使动用法。
古汉语常用虚词:P426-P439
以、为、于; 而、则、与; 所、者、之; 也、矣、焉、乎、哉
古代汉语中的判断句式:⑴典型的是“……者,……也”,“者”之前的词语为主语,“也”之前的词语作谓语。(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⑵有时不用“者”,成为“……,……也”的句式。(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⑶如果主语是代词,中间一般没有停顿,有时也会省略主语,成为“……也”的句式。(我区氏儿也)⑷有时只用“者”,不用“也”,成为“……者,……”的句式。(粟者,民之所种)⑸汉代以后,才出现以“是”为判断词的判断句。(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古代汉语被动句的形式:⑴在动词谓语后面用介词“于”引出动作、行为的发出者(主动者)。(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⑵在谓语动词前加“见”字,表示被动。(信而见疑)⑶在谓语动词前加“为”字,表示被动。(城小而固,胜之不武,弗胜为笑)⑷在“为”之后引出主动者,或在动词前加上“所”字,构成“为……所……”的句式。(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⑸直接用“被”字,这种用法出现得比较晚。(信而见疑,忠而被谤)
宾语前置的形式:1.疑问句宾语前置 2.否定句宾语前置 3.表示强调的宾语前置
翻译的方法,大致有“留”保留、“补”增补、“删”删除、“换”替换、“调”调整。
三光:日、月、星
七曜:日、月、金、木、水、火、土
二十八宿:东方七宿(苍龙) 西方七宿(白虎) 南方七宿(朱雀) 北方七宿(玄武) “四象”
四时:春、夏、秋、冬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
历代省级行政区划的沿革:P456
历代中央职官设置的主要特点:P457
科举制度:分设科目考取士人的选官制度。这种制度在唐宋时期进一步发展,到明清时期日趋完备,形成严格的三级考试形式,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院试——学政——秀才
乡试——省级——举人(第一名“解元”)
会试——礼部——贡士(第一名“会元”)
殿试——皇帝——进士(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九族——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曾、玄
古代人名称谓:官称——杜工部、王右丞
地望称——柳河东(柳柳州),王临川
避讳——
谥号——(褒贬善恶)诸葛亮为忠武,欧阳修为文忠,岳飞为武穆
庙号——高祖、太祖、世祖、高宗、太宗、世宗
年号——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
避讳的方法:1.改字法 2.空字、省字法 3.缺笔法
谥号的种类:1.表扬的(文、武) 2.批评的(厉、炀) 3.同情的(哀、怀)
我国古代四大藏书系统:政府、私家、寺院、书院
我国古代书籍制度:简牍制度、卷轴制度、册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