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权证》代表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在林权流转时它是明晰产权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林权证》是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式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国家林业局监制章。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代替本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发证。
2.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等级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单位和个人多有林木,所有者想先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又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
3.《林权证》有谁核发?
答: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权证核发证书。根据目前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只是依法负责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国有林业单位的林权证书核发工作。除此之外,我i他地图的林权证书核发工作,均由县级以上地广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林权证》实行林权登记发证制度,是保护林权所有者核发权益,维护林区稳定的重要措施。林权登记和林权证书的核发工作,必须严格按照2000年国家林业局第一号令《林木和林地权属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而发放林权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对违反法律规定而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一律不得发放《林权证》。
4.如何鉴别《林权证》的真伪?
答:客户可通过网上查询,如果网上没能查到,可通过颁发《林权证》所在地的林业局,提档查验,以便确认。
5《林权证》能保证经济效益吗?
答:不能。前面已经提到,《林权证》只是一般法律凭证,所以他不能保证经济效益。、
6.有《林权证》就可以随意采伐林木吗?
答:不能这样的。《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取得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从事采伐活动。这是由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需要决定的。森林资源除具有经济效益外,还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在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理方面,正在采取“邹向更加灵活便捷”的政策,以有利于森林、林木财产处置权的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行业、各种社会主题投资林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如《辽宁省森林及林木采伐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的主伐年龄和采伐时间由林木所有者自主确定。”
②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③统筹兼备,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
④要积极扑救,不要消极防守的原则。
⑤集中优势兵力作战的原则。
⑥捕捉有利战机的原则。
⑦讲究经济效益原则。
森林防火分类:
森林火警:危害森林面积不足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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