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法学
(一)刑法学
A、刑法
1、目的:是通过惩治犯罪来保护人民;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所有财产,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刑法的适用范围:
a、空间范围一般规定(领陆、领海、领空),特殊规定(享有外交特权豁免权、民族地方自治、单行法与附属法、特别行政区);
b、时间范围: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从旧兼从轻);
B、犯罪
1、犯罪的本质是反社会性、反统治性、反法律性;犯罪的基本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具有刑事违法性、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2、犯罪的界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与普通犯罪、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国内犯罪与国际犯罪、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亲告罪与公诉罪、轻罪与重罪。
C、犯罪的构成:定义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要件(行为与结果)、犯罪主体(自然人与单位)“14↘不负刑事责任、14—16相对负刑事责任、16↗完全负刑事责任”、犯罪主观要件(故意与过失);犯罪构成意义: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有利于区分此罪与彼罪、有利于正确裁量刑罚。
D、刑法中的正当行为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E、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完全具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形态。(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
2、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特征: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愿意。)
3、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特征: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的预备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实施犯罪、行为人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以外的原因。)
4、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特征:犯罪中止的及时性、自动性、有效性)。
F、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要件:主体必须二人以上、客观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主观上必须具备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形式:任意的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事前通谋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的和复杂的共同犯罪、一般和集团共同犯罪。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G、刑罚的概述
1、刑罚是国家以刑法规定的由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剥夺或者限制其一定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刑罚的目的预防犯罪(一般预防、特殊预防)。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刑罚裁量的一般原则: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刑罚裁量情节:法定情节(从重、从轻、减轻、免除),酌定情节(犯罪动机、手段、时间、地点、对象、犯罪分子表现、犯罪后的态度)。
4、累犯、自首和立功。
5.数罪并罚的原则:并科原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折衷原则。
H、刑法分则: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2016年考研复试调剂指导专题
点击查看 >>>2016年考研成绩查询专题
点击查看 >>>2016年考研真题汇总
Copyright©2007–2024 www.100xue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圣才学习网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