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条件
具有林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应具有森林资源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经验。
二、师资条件
1. 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林业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30人(西部地区可不少于20人)。
2. 林业硕士每门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副高职称以上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达到40%以上(西部地区达到30%以上)。
3. 担任林业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好的林业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研或林业研究课题。
4. 有一定数量的来自林业生产实际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协作指导林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实习实践工作。
三、教学条件
1. 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林业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
2. 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林业硕士教育专用教室。
3. 能为林业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计算机的条件。
4. 50%以上的林业硕士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5. 有足够数量的林业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
四、实践条件
1. 与林业生产部门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为培养林业硕士提供较好的生产实践与教学场所。
2. 实践基地须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能够讲授专业课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3. 要提供和保障所有林业硕士开展实践的条件,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培养模式
1. 能够与林业生产实际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实习实践等。
2. 要切实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
3. 采用“理论学习、生产实践和现场专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