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 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引领可持续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行业精英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 业素养的社会栋梁。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按本科 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通过 CET 四级考试;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 论文;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按照我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3 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 的高职高专毕业 5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5 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从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
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3 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 2 年(从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
5.报考会计硕士、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并且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 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并且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7. 报考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并且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2 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 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8.报考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金融硕士全日制班仅接收推荐免试考生。
(3)除推荐免试考生以外,其他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录取后全部纳入金融硕士在职班(授课 时间为周末与部分节假日):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9. 报考翻译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10.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硕士、汉语国际 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 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5 年 10 月 10~31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其中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03),并到同济大学报考点进
行现场确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
核验。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前向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管理处 提交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参加考试;报考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 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护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的考生, 应在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 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 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 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 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同济大学报考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 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 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须有本学期有效注 册信息)。
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
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 CET 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 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6)考生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
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报考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300),本科专业应为城市规划,且本科毕业学校是经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为合格的院校。
(3)从 2013 年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1 和 1052)的培养完全纳入上海市
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因此,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满足试点项目 的要求。详见《同济大学 2016 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招生简章》。 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和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 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5)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初试日期
2015 年 12 月 26 日-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 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地点
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 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 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 2016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 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 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
(http://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拟录取的硕士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收费和奖助
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 金融硕士(0251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翻 译硕士(055101、055102、055109)、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085212)、护理硕士(1054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其它硕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8000 元/学年。
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金融硕士(025100)、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2、
055109)、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085212)、护理硕士(1054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会计硕士(1253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的奖助由培养单位另行
制订)。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 8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以抵充学费。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 600 元/月的助 学金,每年发放 10 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 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 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3)金融硕士在职班、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班、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采取在职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为周末与部分节假日;除同济大学特别说明以外, 授课地点为同济大学;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 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八、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5 年(风景园林硕士、生物学为 3 年;医学院与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均为 3 年),修 读年限最长为 4 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班,需时半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护理硕士、教育 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的学制与修读年限另行公布。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它
1)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 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 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2)我校在研招网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数为我校 2015 年招生数,仅供参考,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院 系的报名考试情况,将有所调整。
3)《2016 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 3 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6)从 2012 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 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 国际化管理人才。
7)有关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护 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的招生信息、成绩发布、 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查询:http://zyxw.tongji.edu.cn,咨询邮箱:onjobpostgraduate@tongji.edu.cn。其他专业的招生信 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查询:http://yz.tongji.edu.cn,咨询邮箱:yzb@tongji.edu.cn。
8)有关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
9)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 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 201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瑞安楼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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