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是我国的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获得批准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资格。深圳大学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cc培养点。学校高度重视MPAcc教育,设立MPAcc教育办公室,统一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以培养具有宽广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级财务与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特别注重财务总监(CFO)方向及注册会计师(CPA)方向的培养,实现MPAcc项目的高起点和快速发展。
一、招生规模
2011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15名(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请参阅《深圳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专业学位的条件。
三、报考方式
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具体事宜请参阅《深圳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方式”。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考试时间(201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以教育部最新下达文件为准)
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初试考试时间,每年初试考试时间大概在1月中旬。
2、考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
2)英语二(全国统考)
3)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联考)
4)会计学(自主命题)(包括:会计学基础、财务报表分析基础、管理会计基础;具体要求见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会计学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人民大学出版社)
4、复试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会计综合测试
5、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体检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五、学习方式
学制2年。2011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深圳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52,000元(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26,000元。(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2、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3、不享受校级奖学金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
八、咨询方式
0755-26534991郑老师
咨询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五楼1522
Email:ceszu@szu.edu.cn
网址:http://bs.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