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条件
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须具有3个(西部地区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至少有1个为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师资条件
1. 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30人(西部地区可不少于20人)。
2. 公共卫生硕士每门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副高职称以上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达到40%以上(西部地区可在30%以上)。
3. 担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好的公共卫生科研、教学或实际卫生工作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研或卫生问题研究课题。
4. 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公共卫生实践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协作指导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现场工作。
三、教学条件
1. 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公共卫生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
2. 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公共卫生硕士教育专用教室。
3. 能为公共卫生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计算机的条件。
4. 50%以上的公共卫生硕士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5. 有足够数量的公共卫生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
四、实践条件
1. 与当地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保健服务等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机构,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为培养公共卫生硕士提供较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
2. 根据卫生部对各级卫生防疫防病,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的不同职能划分,公共卫生硕士教学实践基地与现场导师应从地市级以上卫生机构产生,县级及以下卫生机构可作为公共卫生硕士的实践现场。
3. 要提供和保障所有公共卫生硕士开展实践的条件,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培养模式
1. 须与当地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 课程设置、教学组织要切实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
3. 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现场专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